桃紅和丹桂從法院走出來,法院外麵已經圍了好幾個記者。丹桂一看鎂光燈閃亮,嚇得上手捂住臉蜷縮在桃紅身後。桃紅一把將她拉出來低聲道:“你躲什麼,現在你是受害者,你要光明正大的對著記者,講出你這麼多年所受的苦。”
丹桂剛要話就聽一個女人喊道:“好你個狐狸精勾引別人男人還倒打一耙。”記者們急忙回頭看,就見一個矮胖的闊太太衝過來,直接衝著丹桂就是一耳光。
啪的一聲,耳光響亮,丹桂被這女人打的久了,早失去了反抗的勇氣,挨了一巴掌就瑟瑟發抖,不敢出聲。
桃紅攔住那女人問:“諸位記者朋友請看,當著你們就能打人,可見這張家夫妻平時是如何虐待丹桂。”
那張太太叉腰冷笑:“虐待她?她可是我們劇院的台柱子,我們哪裏敢虐待她?一旦她找個理由不唱了,我們劇院就得賠幹淨。再,真像她的多年虐待,怎麼現在才出聲?”
周圍記者一聽,也是這個道理,萬華劇院全靠丹桂支撐著,丹桂是個大活人,這夫妻二人要是一直虐待她,怎麼她不跑也不登報揭穿,現在卻公開告狀被虐待多年呢?這不太符合常理啊。
有記者問:“那是為什麼現在才出聲?”
“當然是被長期虐待,丹桂性格軟柔,被你們夫妻常年欺負她不敢發聲。”
桃紅回答的斬釘截鐵。
“嗬嗬,笑話,我們虐待她?實話告訴大家什麼強——暴虐待都是假的,她勾引我男人,要把我趕出家門,老話糟糠之妻不下堂,我不甘心將位子讓給這狐狸精,她就大吵大鬧我男人怎麼她了,其實是她自己投懷送抱主動勾引,她就是個不要臉的臭biazi。”
“我沒有,我沒有勾引人,明明是你們一起欺負我。”
丹桂哭的上氣不接下氣。
桃紅低聲道:“拿出你的證據,你身上不是有傷痕嗎?”
丹桂看著桃紅麵露難色,心想自己的傷痕都集中在下體,怎麼能露出來給人看呢。
桃紅急忙道:“我們已經報警,下一步將去警察局驗傷。”
張太太見丹桂站著不動,知道她是沒法露出下半身展示傷痕的,便一擼袖子指著自己的白胖胳膊道:“我虐待她?是她打我,大家看,這就是傷痕。”
隻見她胳膊上果然是大片的青紫,丹桂哭道:“你撒謊,我哪裏打得過你,明明是你們夫妻虐待我,打我,把我關起來,逼著我唱****,我若是不從就百般折磨虐待,這五六年我為你們劇院掙了多少錢,可我連自己的包銀都被你們扣著。”
“腿長在你身上,你的這麼慘,怎麼賴在我們家不走啊。”
張太太問。
是啊,記者們也都疑惑為什麼她不走呢?雖然簽訂了十年的約,但憑借丹桂現在走紅程度完全可以找別的劇院好好談談,先把賣身錢給還上,就算是白給人唱戲也總比每受虐待挨打挨餓強啊。
丹桂隻嗚嗚嗚哭,什麼話都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