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私家偵探兄弟(五)(1 / 2)

丹桂立馬又抱著桃紅的胳膊嗚嗚嗚哭起來。

“阿姐,我隻有你了,你不要拋棄我啊,阿姐。”

桃紅心不在焉地環視四周,想找出送信的人,這個人隱藏在暗處,打發一個孩子來送信,打電話威脅自己的人也是他,他是張家雇來的人,桃紅心裏發寒,這次對戰,張家很顯然有高人布局。

信裏威脅的明明白白:想想潘先生是怎麼死的,別以為舌頭沒了不話就能蒙混過去,麗香院和人販子那可以出來作證的人多著呢。桃紅麵上裝作平靜,其實心裏忐忑不安。

桃紅和丹桂離開警察局自不提,武則拿著那存折來到大華銀行。

“不好意思,先生,沒有私人印章授權的話無權查看賬戶信息,這是客戶隱私。”

銀行工作人員有禮貌地拒。

“這真的是你們銀行的存折?”

武掏出派司在這人麵前晃了下:“我是警察,是來調查一個案子的。”

“這是我們銀行的存折是沒錯的,但需要私人印章才能查看賬戶信息。”

銀行職員繼續拒絕。

存折是真的,那存錢的人是不是丹桂呢?

“這個?我是不看戲的,不知道什麼名伶皇後,不知道她有沒有來存錢。”

武又問了幾個銀行職員,都表示記不清了。

要想查出賬戶到底有沒有三十萬,或者取出這三十萬元,必須有丹桂的印章,可是丹桂印章不是她刻的,她從來不知道有這個印章。

“如果有人刻個一模一樣的印章過來取錢,這樣也能取出來,你們隻認章子不認人?”

武質問。

“這也沒有辦法,存折主人應該將存折保存好,私人印章不要輕易示人。若是出了岔子,那是他自己的錯誤。”

這是什麼規定?隻認章子不認人?

武走出銀行大門,那幾個職員互相看了一眼,低下頭默默開始繼續工作。

第二一早,滬城各家報紙頭條都是丹桂敲詐的新聞。

名伶皇後誣告、通奸、敲詐……期間又牽扯多角戀愛關係,桃色新聞一直被人津津樂道,各家報紙都憋著勁比拚,標題一個比一個驚悚下流。

桃紅將一疊報紙摔到丹桂麵前:“看看你做的好事。識人不清,滿盤皆輸。”

丹桂翻看著報紙,站起身道:“阿姐,我……”

“姓謝的被張萬華收買了,還有那門房,你在萬華劇院六年,拚死拚活給人家唱戲,連身子也搭上了,就換來這麼個結果!“桃紅走到窗口,嘩啦一聲拉開窗簾,“看看外麵圍著多少人!”

外麵黑壓壓的都是人,公寓管理員嚇得大門緊閉不敢開門。

這些人有掛著相機等待采訪的記者,也有認為受到欺騙的戲迷。這些戲迷特別喜歡丹桂的戲,現在夢想破滅,紛紛跑來要找丹桂討個法。

桃紅指著窗外道:“看到沒有,水可載舟亦可覆舟,那些戲迷能捧你做皇後也就能把你踩在腳下,丹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當初?當初我要是有你的好命,我何至於成這樣,你命好,你能出淤泥而不染,我呢,我沒有你聰明,也沒你的手段,你以為我是自願下賤陪人上床?當年真是他強迫我的,後來我想反正身子也髒了,不如就利用萬華劇院搏上一搏,等出名就好了,沒想到越陷越深,張家夫妻是青洪幫出來的,我根本鬥不過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