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陳總的過往(1 / 2)

還未成年的陳總,由於沒考上高中,所以選擇了去外地當童工。

少年在一家電子廠裏工作,廠子雖然是少年伯父開的,但窮人的親戚又有誰認?肯讓少年未成年就進廠打工這已經是伯父給他們家最大的情分了。

少年在電子廠裏工作很苦,經常是加班熬夜到很晚,最忙的時候一天睡覺的時間不到五個小時,工資卻是很低,每個月扣下廠子裏的住宿費和夥食費,錢所剩無幾。

但少年從不抱怨,因為他知道抱怨是徒勞,與其花時間耍性子,還不如多幹一些活。

那個時候,廠子裏的很多工人都抱怨夥食很差,勞累了一天,每頓卻隻能吃一碗飯,至於菜,永遠是黑乎乎的一盆,別說辣椒和蔬菜分不清,就算是有肉摻在裏麵,也隻是黑色的一坨,誰看得出是什麼?不過老板很摳門,一個月最多也不過是能吃上三次肉。

但對少年來說,這樣的夥食還是不錯的,因為至少頓頓都有飯菜吃,要知道,在家裏他經常被繼母狠心斷食,總是有一頓沒一頓的。

菜每次都是固定的那麼少,不論人多還是人少。所以少年每天幹活都很快,從不耽誤時間,早點幹完就可以早點下班去吃飯,早點去吃飯才有菜吃。

可少年畢竟是新員工,幹活的速度總是差於老員工,所以即使是很努力工作,也難免會有搶不到菜吃的時候。

幾乎每次吃完飯,員工們都會有湯喝,少年總是不幸地沒搶到。

起初,少年看見他們喝著透明的液體,還以為是涼白開之類的,直到有一次,少年完成工作完成得早,打到了一份湯,並且裏麵還有兩瓣蘑菇,少年才知道,原來這是湯。

其實這湯喝起來與水沒什麼區別,但味道還是比水要稍微好一點,少年喝了那次湯後,他以後也再懶得與他們搶了。

經過半年的努力,少年終於存下了一筆錢,三千元,不多,但他還是很開心,這是他努力掙來的。

九月份,大伯說要會老家辦事,少年這才想起自己已經有半年沒回家看看父母了,少年便請求大伯帶他一起會家,這樣他還可以省下一筆車費。

但大伯拒絕了。

雖然少年的父親與繼母帶他不是很好,但對他也有養育之恩,少年雖不是個很懂事的孩子,但孝順心他還是有的,所以少年最後買了一張火車票,獨自回家了。

這是他第一次坐火車,離開家鄉時他坐的是大伯的車,他大伯的車是黑色的,看上去很酷,他很喜歡,當時少年看見那輛車後,心裏就想,等他以後長大了有錢了,一定也要買一輛這麼酷的車來開。

少年坐的是靠窗的位置,很好看風景,所以一路上他都顧著看風景和觀察火車裏的樣子,以至於他都沒發現身邊的小偷已經把手伸進了包裏。

下了火車,少年背著包包,感覺包的重量瞬間減輕了許多,一種不好的預感在他心中蔓延。

少年打開包,難以置信地看著自己空空的包包,他的錢,他的三千塊錢,就這樣沒了!

他甚至都不知道那個小偷長什麼樣,他甚至都不知道是在火車上的那一刻被偷的!

五味雜陳,少年不知道該怎麼麵對父親和繼母,他半年所存的錢,隻需一夕之間就沒了,看來今天的飯是沒得吃了。

回到家中,不出所料,繼母聽到他的錢被偷後始終沒有給他一個好臉色,板著一張黃皮膚的臉,說得難聽點,就是黃臉婆。不過少年隻能在心裏這樣想,可不敢這樣當麵說她,不然,他很有可能還會挨打。

飯沒得吃,少年在家也無聊,突然就想起了陳芃,其實他想回來,有一部分的原因是為了見陳芃。不可否認,他是真的很想她了。

少年一個人來到了二中,等著陳芃放學,結果,湊巧地,他真的遇見了她。並且,她還請他吃火鍋,長著麼大,他還是第一次吃火鍋呢。

吃完後,是陳芃付的帳,而這時少年才想起自己身無分文。驀地,他覺得自卑,他覺得失望。那一刻,他才知道,他和她最大的差別就是,她富,他窮。

所以,他配不上她,對吧?

晚上,少年回到家裏,繼母生氣了,說她看見陳芃和他在一起說說笑笑的情景,她還說,他是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對陳芃簡直就是癡心妄想,他就沒資格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