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晚上八點二十五分,我剛剛從警察局回來,回來的第一時間就是迫不及待的打開了電腦,因為今天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所以想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六點的時候,女人突然進來跟我說,你還在看電視,你爸和你弟都被關進派出所了。
我心裏一緊,表麵卻平淡的說:“怎麼了?”
今天是15號,我弟在4號的時候跟他的一些其他的朋友扁了一個人,已經過去了11天,本來相安無事,可就在9月4號的早上十點鍾的時候,一輛警車極其威風的往萬達廣場開去。
到了萬達後,四周的群眾看到一群身穿中國人民警服,帶著中華人民警徽的警車,都下意識的退避兩旁,一會萬達當班的經理,同樣也是我弟的直屬上司出來詢問究竟發生了何事。
有一個看上去貌似是長官的警車說:“是這樣的,我們這邊有一個案子,需要帶XXX去警局錄一下口供,一會就回來了。”
隨後我弟便跟著警車走了。
到了警局,便被關在一間房間裏,就沒有了動靜。
大概過了午飯時間,進來了三個警察,開始了筆錄。
事情交代清楚了之後,警察義正言辭的說:“你先在這好好的反省反省。”隨後,又離開了。
下午的時候,警察問我弟。:“你這件事情比較嚴重,你想出去嗎?要不你先交三千塊押金,我們就放你走。”
我弟不明所以,雖然他學曆隻有初中文憑,但是也知道這件事如果很嚴重,為何不在4號打人的當天叫來警局錄口供,為什麼要在11天後,而且就隻叫了我一個人。
最不可思議的是,為什麼要讓我交三千塊押金,請問我犯什麼事了嗎?
我弟隻有15歲,雖然這些道理他都知道,可一個15隨你本身也有錯的少年,遇到代表公平,公正的警察叔叔心裏有了一絲恐慌。
“我沒有那麼多錢”我弟弱弱的對著坐在審判席上的警察說。
“那就兩千吧,你問你父母要,或者朋友借一下。”—(嗬嗬,我說到這裏,自己都忍不住笑了,我很想問一下,警察叔叔,你是臨時工嗎?)
“兩千也沒有,我真沒錢。”
“這樣吧,我送你去上班的地方,你隨便問誰借一下”說完,就一邊一個架著我弟開著警車去萬達了。
萬般無奈之下,我弟問自己經理借了一千塊,交給了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帶著我弟開著警車,浩浩蕩蕩的回到了警局,又回到了那個房間裏。
這一次警察並沒有讓我弟等很久,很快他們就拿來一張A4紙以及一隻原子筆,讓我弟寫下一段話,意思大概是這樣的:
本人因打架鬥毆,心裏萬分過意不去,特別自願交納一千元給警局。
(這個時候,我又笑了,自願?警察叔叔你一定是臨時工吧。)
對了,還有件沒說,他們還打電話給我爸了,要求我把叫三千元的押金,在這裏我不得不說,我爸很聰明,他從進警察局開始,就打開了自己手機的錄音,我爸說:“我交,隻要你們可以給我開一個收據,你讓我交多少我都交。”
警察表示沒有,我爸又問:“為什麼叫三千人,是交給國家的罰款,還是孝敬您的紅包?”
“那你交二千吧”、
“現在不是一千二千的問題,我想知道為什麼要交這個錢。”
警察看到了站到一邊的女人,勾勾手叫女人過來:“哎哎哎,你過來,我跟你說。”
“你不要跟我說,你跟我說沒用。”女人說。
這個時候我爸對女人高聲喊你來一句:‘你別跟他們廢話。’
就是因為這一句,我想我爸可能是犯了中國的某條法律了吧,因為隻見那個警察大聲的說:“把他給我關起來,找兩個人看著他,手機也交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