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這個於燦,一張嘴總是這麼厲害,不饒人:“什麼叫做一個人的樣子,他本來就是一個人啊。”
“好了,別說這些了,快告訴我,後來你是怎麼回來的?哈哈,小米,穿著一身是血的褲子走在大街上,肯定很有噱頭。”
看於燦笑得那個德性,我敲了她的腦袋瓜子一下:“胡說什麼呢你,就喜歡看我出洋相是不是?我還告訴你,我就沒有出洋相,我完完整整、認認真真地穿著新衣服回來的。”
說起來,那個男人還是很不錯的,至少在紳士風度這點是很可取的。
他出去,才不是落荒而逃呢,是到隔壁的美邦專賣店給我買了一條運動褲,又到超市買了一包七度空間和一條女士內褲。
一個大男人為一個女人買那種私密的東西,並不是每個男人都願意這麼做的,至少以前林誌遠從來不肯為我做這些事。
聽了我的話,連於燦都開始感歎,這個宋宇真不錯。
“然後,你們就一拍兩散,打算從此再無交集?”
“是啊,我以後不去酒吧了,除了吵死了,喝了酒會做錯事,我看不出那個地方有什麼好的。宋宇也是因為發生了一些事情心情不好,才難得去一次的,一次就發生這種意外,他也很鬱悶了,巴不得再也見不到我了呢。”時間差不多了,我起身去廚房。
正在煮薑糖水呢,也是昨天宋宇買給我的,他說女人來月事時肚子會不舒服,喝點薑糖水暖脾胃對身體有好處,所以給我買方便的東西時順手也買了紅糖和生薑。
他還告訴我,要如何煮,如何掌握火候和煮多長時間最好。
說這個話的時候,宋宇臉上帶著淡淡的柔情,跟他方正的國字臉其實一點都不相搭的。可是我看著看著很順眼,很舒服。
能懂得這些,是因為他以前的女朋友每個月生理期的時候也會肚子不舒服,都是他照顧的。
女人大姨媽來的時候,不要碰冷水,宋宇說,所以每個月那幾天都是他洗衣服的。
天啊,還幫他女朋友洗衣服,這個男人真不錯,我所知道的朋友中,農村出來的男人都是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呢。
“衣服都是丟在洗衣機裏的,他也隻是搭一下手而已,瞧你那個樣子,居然這點小事就把你給感動了?”
“內衣褲放在洗衣機裏洗不好,特別是那幾天,內褲很容易弄髒。所以都是用手洗,宋宇說,他要很費力才能把那些血跡洗掉的。”那一晚的事既然沒有留下任何後遺症,很自然地,我們默契地假裝遺忘,再也不會提起了。
卻不知道為什麼,說起了那個話題,他的前女友。
看起來沉默寡言的一個男人,不知道被什麼觸動了心事,在我麵前說了很多很多,關於另外一個女人的。
當時我隻是默默地聽著,卻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回來之後會將這些講給於燦聽。
煮得差不多了,我關掉煤氣,將鍋裏的糖水倒入碗中,端起來打算趁熱喝。
“給她洗內褲?還用力地將血跡都搓洗幹淨?還是前女友,天啊,這個男人真好,什麼樣的女人會跟他分手呢?”於燦也跟著我走進廚房,倚在門框邊看著我的舉動,忽而又加了一句,“貝小米,你完蛋了!”
我剛剛喝了一口糖水,差點就被嗆到了,趕緊放下手中的碗拍著胸脯順氣。沒好氣地白了那個女人一眼:“於燦,你才完蛋了呢,好好的咒我幹什麼?”
“男人跟女人不一樣,對於那種事,男人是穿上褲子轉身就忘;女人卻容易一下子就穿透靈魂。女人本就容易惦著自己的第一個男人,更何況是宋宇那樣的,小米,你還不承認自己完蛋了嗎?”
“你呀,對那個宋宇動心了。”
“我——”
根本就不給我狡辯的機會,於燦直接指著我的鼻頭說:“你什麼你,從你昨晚回來到現在,都是在我耳邊念叨著宋宇,宋宇這樣宋宇那樣,提了那個名字不下百次,說得我的耳朵都要長繭了。”
“會為自己的女友清洗貼身衣物,在她生理期時悉心照顧,他既然會煮薑糖水,肯定也能下廚了。這樣的男人,不就是你夢中情人的典範嗎?
貝小米,你慘了,你居然對跟你一夜情的男人動心了。”
除了沉默,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麼了。
因為,我的心裏清楚,其實於燦說得很在理,愛情卻是現在的我最不想碰的玩意。控製不了其他的,至少我可以控製自己的心,以後不跟他接觸,不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