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我回到自己的別墅,想起睡神的那句話就很煩,於是就去了夢戀酒吧。一進酒吧,大家就跟我打招呼,我隨便找了個位子坐下,沒想到,卻看見了不應該看見的人。他們明顯也看到了我,走了過來。
“沒想到在這也能碰見,好巧啊!”第一個說話的是卷毛(因為他的頭發,而且,我曾經養了一條寵物狗,就叫卷毛,後來,,它就死了)隻見他一直在盯著我看。
“是啊!真的好巧啊。”其實心裏已經把他們罵了無數遍。忽然,一個聲音混了進來。
“嗨,林琪,好久不見啊。”後麵的人把手放在我的肩上。
以下是睡神他們的心理活動——
卷毛:完了,有人又要遭殃了,林琪不讓陌生人碰她的。(作者:額(⊙o⊙)…,前麵忘寫了。)
小四眼:這個酒吧要歇業了。
睡神:哎!
可出乎他們意料的是林琪並沒有去打他,而是轉過身去,友好的向他打招呼。
“好久不見了。”
“回國怎麼也不說一聲?”
“最近有事去了,忘了。”……
他們聊的不亦樂乎,林琪完全忘了旁邊還有三人。這時,主持人慢慢的走上了舞台,拿起麥克風緩緩的對大家說道:“大家安靜下來,告訴各位一個好消息,我們尊敬的酒吧主人回來了,她正在這個酒吧裏。”台下一片騷動。
“什麼,回來了,在哪?”a
“就是啊,在哪?”b
“怎麼看不到它?”c
“大家安靜,接下來,讓她上台。”主持人那響亮的聲音再次響起。我走了上去,在一旁被當做空氣的三人驚到了。
“嗨,大家好久不見啊!”我在台上向大家打招呼,結果一呼百應。
“太不仗義了,回國也不說一聲,你要補償我們。”某人大膽的說著,雖然聲音不大,但全場的人都聽到了,結果……
“對啊,”成功引起一片騷動。
“你們要我做什麼?”
“跳舞。”這就是群眾的呼聲。
“好,不過要有人和我搭檔。”
“李曉,李曉……”(李曉就是剛才那個和林琪說話的那個,是個帥哥哦。)李曉走上了台。音樂響起,我們開始跳了,台上的我們根本不像初次合作,更像多年的拍檔,每個動作都配合的天衣無縫,大家的眼球都被我們吸引了,美麗的舞姿隨著音樂彌漫在每一個角落……一曲結束,台下雷鳴般的掌聲。睡神他們驚呆了,覺得我的身份肯定不簡單。
睡神看了我一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