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青寧之死(一)(2 / 3)

通過肖軍,她如願以償地把工作地點從大街上搬到了刑警隊的內勤辦公室。

時間久了,劉靈月發現,內勤雖然輕鬆,但掙錢少,撈錢機會少,升遷機會也少。

她仔細地研究了局領導和各支隊長的經曆,有了重要發現。

除了馮四海等少數人之外,大多數領導都是刑警出身。幾乎都領銜破過重大案件。

其他警種可能幹不了刑警,但幹過刑警的,再幹其他警種,幾乎就是小菜一碟兒。

此時,肖軍正被劉靈月迷得神魂顛倒,尤其是劉靈月從頭到尾的呼天叫地聲,讓肖軍覺得就是為了她死,也是值得的。

況且,他已經成功地搭上了馮四海這條線。因而把劉靈月從內勤調到外勤,跟著他一起辦案。

理由很充分,辦案時,有時需要和女人打交道,有個女警,會方便許多。

在刑警隊裏,本來就有女刑警,再多一個,也不是什麼出格的事兒。

況且,姚豐的侄女兒也早就想從巡警調到刑警隊當內勤。劉靈月的位子出缺了,正好可以把她補上來。

一把局長和主管局長都同意,此事自然水到渠成。

肖軍教的賣力,劉靈月學的用心。一些不大不小,比較容易破的案子,肖軍也有意交給劉靈月去辦,自己在暗中再給與協助。劉靈月的威信就這樣逐漸積累了起來。就連佟剛和姚豐,也對劉靈月的能力予以認可。

去年,她順理成章地成為探長。

局公關部曾經想把她作為一個典型推出,但是,因為沒有太過硬的事跡和典型性不強烈,最後放棄了。這也成了她的一個遺憾。

就像生意人總想掙大錢一樣,警察也總是想破大案,以此來證明自己的能力和價值。

現在機會來了,陳餘案或者說聖林案,就是一個絕好的機會。

首先,這是上頭督辦的案子;

第二,這是一個有重大影響力的案子;

第三,這是一個很有故事的案子,凶殺、寺院、尼姑、百萬現金、電視台女主播的男友、新聞記者、海軍特戰隊隊員……,無一不是吸引眼球的元素。

她雖然是個警察,但也是個女人。女人好奇、八卦、愛熱鬧的天性,僅靠一身警服,是遮蓋不住的;

第四,此案是肖軍主辦,在生活上,她能睡肖軍的床,在工作上,為什麼就不能搭肖軍的車?

而且,她從來都不認為自己就是個廢物,說不定,肖軍正需要他來幫忙呢。

一對戀人並肩作戰,深入虎穴,偵破大案,打敗海軍特戰隊員,演繹英雄美女的鐵血愛情。這故事,想想就令人熱血沸騰,蕩氣回腸。

所以,她堅決要求加入專案組。即使出師不利,即使被領導訓斥,被同事嘲笑,她也沒有後悔。

她也堅信,一定會把聖林送進大牢。

她的邏輯和肖軍一樣清晰而強硬:沒事兒我們抓你幹什麼,既然抓了你,就別想出去!

已經夜裏10點了,劉靈月和肖軍仍然在研究案情。隻是地點不在辦公室,而是在劉靈月的床上。

當然,研究案情之前,他們已經先研究了一番愛情——別人視為奸情,可劉靈月堅定地認為是愛情。

一番纏綿之後,肖軍點著一根煙,兩人輪流吸著。

“靈月,你說咱倆這麼晚還要研究案情,也夠敬業了吧。破案後,領導是不是該給咱們多發點兒獎金?”

“你還在乎那幾個獎金?東皇夜總會哪個月不孝敬你幾萬?你以為我不知道?”

“我那幾個小錢算什麼,頭兒們得到的孝敬,比我多得多,我不過是跟著喝點兒湯而已。”

“你也別太貪,那錢不好花,早晚是個病。”

“傻瓜,沒錢拿什麼在領導跟前進步,拿什麼給你買鑽戒?”

“我什麼時候要你錢了?那個鑽戒,還不是你自己硬給的?”

劉靈月本想說,就那麼大點兒的鑽戒也叫鑽戒?但又怕傷了肖軍的麵子,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

“我和你不一樣,那天你靠上那個上司了,往他床上一睡,憑你的浪勁兒,準能提拔。我不跟上司走動走動,難道把老婆送給他們?再說,就算我送去了,誰會要呢?”

“好,那老娘就把上司們睡個遍,弄一堆綠帽子給你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