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首席警花(二)(2 / 3)

“盡管發言人不希望我們關注你的性別和年齡,但我仍然忍不住要問一個與此有關的問題。作為與戴青寧年齡相仿的女人,你如何評價戴青寧這個人?”

“首先,這是我的私人觀點,我對她有點嫉妒。她有美麗的容貌,優雅的氣質,從容的舉止,恬淡的風度。有一份體麵地職業,一個幸福的家庭,仿佛一切美好的東西都讓她占盡了。”

“其次,這是我的官方觀點。她是我們興陽的女兒。”

“天冷了,她提醒我們,多穿點兒衣服預防感冒。天熱了,告訴我們防暑降溫的方法。要下雨了,她提醒我們出門帶傘。要下雪了,她提醒我們防止滑倒。她告訴我們的司機,那條路好堵車,她告訴我們的主婦,那裏的蔬菜最安全、最新鮮。”

“她是同事們的好姐妹,她是父母的乖女兒。她是男孩的夢中情人,她是女孩兒的閨中密友。”

“她是我們興陽百姓生活的一部分,是我們興陽數千年曆史、悠久的文化、美麗的山水、壯美的風情凝結成的美麗的精靈。她的離去,使我們興陽永遠的痛。”

“發言人的話很煽情,但是,恰恰是你們興陽人自己,扼殺了這個美麗的精靈。據說,她是在警察局受到刑訊逼供後,才自殺的。對此,你有何解釋?”

“你這個問題,包含了兩方麵的含義。一是興陽人自己殺了戴青寧。這個說法,說對了一部分事實,具體情況我還要在後麵提到。”

“二是她在警察局是否受到刑訊逼供。這個問題,現在已經有了結論。當初詢問戴青寧的辦案人員,已經停職接受調查,經過律政司調查,證明警察局沒有刑訊逼供的問題。”

“但是,辦案人員違反紀律,向戴青寧透露了一些不該透露的問題,即她的男朋友的一些犯罪事實和隱私。戴青寧的一些隱私,被他的男朋友掌握,戴青寧家裏從她男友那裏借了一筆錢買房,這都成為其男友要挾她的手段。”

“另外,戴青寧對她男友原本感情極深,就算是男友涉嫌殺人,被刑事拘留,也對其不離不棄。”

“可是,當她發現,自己的男友竟然一直在欺騙她,後來又要挾她時,她失望至極。精神恍惚中,自己一個人走到郊外魚塘。”

“這裏,我要糾正一個一直以來不正確的說法,那就是:戴青寧並不是自殺死亡,而是意外溺水死亡。經過我局勘驗,又請來國內知名的專家複查,最後的結論為:戴青寧不是自殺身亡。”

“不錯,她確實是自己走進了魚塘,但是,她在魚塘裏拌上了漁網。漁網裏已經圈上了很多魚,這些魚受到驚嚇,拚命想逃走,那個力量是很大的,就把戴青寧給裹了進去。在她被裹進漁網時,她曾經進行了激烈的掙紮。”

“經過多次現場模擬,證明:戴青寧雖然當時情緒極為不穩定,甚至不排除,她開始確實有自殺的念頭,但是,當死亡的陰影真的降臨到她的頭上時,她害怕了,她不想死,她掙紮著要逃命。”

“但是,上天沒有給她機會,那一幕情景,雖然沒有親曆,可是仍然讓我刻骨銘心。”

“也許天堂的春天沒有花朵,所以需要我們的青寧去裝扮。即使我穿著一身警服,我也要說,天堂是存在的。青寧如今就在那裏。象青寧這麼美麗的精靈,怎麼會去自殺呢?”

“也許她失望,也許她痛苦,也許她後悔遇人不淑,也許她一時糊塗,但她不會真的下決心離開這個世界。”

“這裏有她深愛的父母家人,有她的觀眾粉絲,有她可以施展才華的舞台,盡管遇到了一個被許多人稱之為混蛋、流氓、惡棍、騙子的男友,但這不足以構成青寧自殺的必要條件。”

“也許還有許多人對此不能完全理解,這很正常。我向大家推薦兩個方法。就是當你遇見一件難事不能理解,而又必須做出判斷時,你不必強求理解,隻要用你的常識判斷它。

凡是明顯違反常識的東西,就是假的。戴青寧自殺說,就明顯違反常識。”

“第二個方法,是擬我論。就是判斷一個說法是否成立時,就把自己當成事件的主角,看看自己會怎麼做。如果你是戴青寧,那種情況下會去自殺嗎?若每個人都這樣假設,就是普適論。”

“我們每個人都可能遇到過諸如背叛,被欺騙,失望甚至絕望,交上壞朋友,被戀人拋棄,破財賠錢等等困境,我們都去自殺了嗎?顯然沒有。那麼,為什麼戴青寧就一定會呢?”

關於警察局為什麼要詢問戴青寧,趙玉棠回答道:

“作為犯罪嫌疑人聖林的女朋友,與聖林關係親密,辦案人員詢問戴青寧,是正常的調查程序。”

“大家應該還記得上次的禪一師太事件。那次,確實是警察局超期留置,此事已有定論,警察局已經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向當事人道歉了。”

“這次,他們吸取了教訓,對戴青寧詢問完畢後,立即送回電視台,交給周總監手上,並證明戴青寧是清白的。”

“這個事實,電視台也是承認的。至於你說的聖林案,我要說,目前警察局的態度很明確,就是要一查到底,即使有所壓力,也要查下去。”

“具體案情我不便多說,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聖林的殺人嫌疑很大。我們有證據證明他是殺人凶手,可是他卻沒有證據證明他不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