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六劍客(一)(1 / 3)

11月中旬,興陽市企業家協會第五次年會暨招商引資懇談會,在興陽大廈舉行。

市議長陳長江,市長韓玉成以及新聞局、警察局、律政司、法院、工商、稅務、土地、城建的相關部門長官參會。

在征求意見環節,企業家們就融資難、審批環節多、亂罰款、亂攤派、吃拿卡要等問題,向市政廳提出了諸多質疑。

天泉公司韓楚衛及一家拆遷公司,兩家煤礦,提出了媒體新聞敲詐和有償新聞的問題。認為這種行為,侵犯了企業合法權益,損害了政府形象和媒體的公信力,破壞了興陽的社會生態和經商環境……。

會後第二天,市政廳召開協調會。研究落實為企業商家創造良好環境,提供法律保障的措施。

議長陳長江做了總結發言,並提到了聖林案。

“象這樣的案子,要盡快查清,以免引發外界的猜測、炒作,這對我們興陽的形象很不利。

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有罪,該判就判,無罪,該放就放。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但也絕對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會後第二天,警察局再次將陳餘案移送律政司審查起訴。

羅亦彤,宋菲菲再一次閱卷,又到看守所提審了聖林3次,仍然象上一次一樣,向程玲娜提出質疑,建議再一次將案子退回警察局。

程玲娜也參加了前幾天市政廳協調會,見羅亦彤又要退卷,就有些為難了。

“這個案子確實有些棘手,一是各方麵壓力較大,二是我們律政司已經批捕在先,三是這警察局明擺著是要硬塞給我們。總是退卷,也非長久之計。我向封司長請示一下吧。”

律政司長封天倫聽了程玲娜的回報,也感到有些撓頭。

“上律政委員會討論再說吧。”

封天倫如此表態,聖林安就被提交到律政委員會討論了。

律政委員會的意見也不統一。有說退卷的,有說請示省律政司的,有說起訴的,甚至還有人說,幹脆不予起訴或者無罪釋放的。

封天倫見爭議不休,就說舉手表決吧,並且帶頭舉起了手。

表決結果,以一票之差的微弱多數,通過了對聖林提起公訴的決定。

至此,聖林案偵查程序結束,開始進入訴訟程序。聖林由犯罪嫌疑人變成了被告人。

這也意味著,在警察、律政司和法院三家中,有兩家已經認定聖林有罪。

12月31日,今年的最後一天,起訴書送達到聖林手中。

聖林麵無表情,不假思索地在送達通知上簽了字。

同一天,聖河、敏毓與首都上京的天意律師事務所知名律師楊天意簽訂刑事辯護委托書,並預付10萬元人民幣的先期費用。

當天下午,楊天意帶著助手,到律政司要求閱卷,但被對方以舉辦迎新聯歡會不辦公為由,予以拒絕。

新年鍾聲敲響時,聖林站到鐵窗前,向外望去。

夜空已被絢麗的煙花渲染成繽紛一片,在不絕於耳的鞭炮聲中,禪覺寺的鍾聲仍然渾厚、清晰、悠遠。

去年的此時,聖林全家都在禪覺寺。

雖然是夜晚,但那裏仍然燈火輝煌,香火旺盛,人流如織。

聖林和青寧執錘撞鍾後,在全寺的每個香爐都上了香,磕了頭,許了願。直到天亮後,才返回青寧的宿舍,連續纏綿2次後,相擁而眠。

鍾聲好似撞擊在聖林的心髒,響一次,心揪痛一次。不知何時,淚水已經順著胡子,滴到鋪板上。

長歎一聲,聖林離開窗戶,腳鐐拖在鋪板上,發出一陣刺耳的嘩啦嘩啦聲。

青林縣銀杏鄉銀杏村,坐落在一個山間小平原上。

平原盡處的山腳下,從山裏流出的三股溪水彙聚一處,形成了一片大約5畝多的積水窪地。

戰飛虎退役後,不願意出去打工,也不願意在家伺弄那幾畝地。於是,就以每年2000元金幣的價格承包了這片窪地。

這幾年,村裏掌握的機動地,水塘,林地等,能包的包了,能賣的賣了。現在,村裏的經濟,已經是個空架子了。

就在村長正發愁,如何應付那個風騷的飯店老板娘天天追著屁股要賬時,戰飛虎送上門了。

盡管戰飛虎是他的表哥,但村長這次堅決不徇私情,堅持每年4000元的價錢,並且要一次性交足10年的承包費。

就連婦女助理、治安助理和會計都認為:村長開的價錢實在有些過分。因為十多年以來,即使以每畝1500元的價格,都沒有人承包那篇窪地。

他們不知道,村長是實在被逼的沒招了,才連自己的表哥也要宰一把的,還以為是村長大公無私,這次太陽是從西邊出來了。

3天後,老板娘給村長下了最後通牒:再不還錢,以後就不賒賬了,並且再去吃飯時,對她動手動腳,就當場喊人。

村長本想說,不賒賬,就到東頭那家飯店去吃。

但一想,那家還不如這家好說話。而且,如果不能賒賬,以後上麵再來人,就得自己掏腰包結賬了。那還不如直接殺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