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又見湯文靜(1 / 3)

既然謠言都能變為遙遙領先的預言,那麼,傳言變成現實,就絲毫沒有什麼可奇怪的了。

正如早前傳言的那樣,聖林這批新收,全部分配到了習慣上稱為“強奸大隊”的九監區——服裝裁剪監區。

一個服刑人員在監獄裏的任務,主要有兩個。一個是服刑,接受法律的懲罰。

另一個,則是接受教育和改造。

外界人把服刑叫做住法院,其實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

法院隻管案件的審理和判決,判決生效後,就要交由監獄執行。

雖然都屬政法係統,但法院是獨立的。

監獄則屬於司法廳局管轄,是政府係統的,跟法院搭不上界。

也有的把服刑叫蹲監獄、蹲大獄。坐牢等。

不過,犯人們自己日常的叫法通常有兩個,一個叫打罪,這個“打”的意思,與打掃衛生中的“打”字意義相同,是“除去、去掉”的意思。

另一個比較通用的叫法是:改造。其實,兩個叫法合在一起,才是服刑的全部內容。

接受刑罰,就是按照判決的刑期,在監獄裏待夠規定的時間。改造,則有兩方麵內容,一是教育改造,二是勞動改造。

教育改造,主要內容就是監獄裏常說的“三課”學習,即思想、文化、技術三個方麵的學習。勞動改造,顧名思義,就是幹活。

按照規定,犯人的時間安排應該是“511”製,即每周七天中,5天勞動,一天學習、一天休息。

但近年來,許多監獄為了追求經濟效益,並不嚴格執行這些規定。而是每周七天都勞動。

不過,星江省第一監獄是個例外,始終執行這個規定。也正因為這一點,趙觀瀾被其他的監獄長們視為一個另類。

當然,如果生產任務忙時,把這個規定拋諸腦後,也是時常發生的事兒。

聖林他們就是在休息那天,被分配到九監區的。

從現在開始,他們才算是正式開始服刑生活,開始納入考核係通。而考核的結果,就是能否減刑,減刑多少的的基本依據。

休息,就不出工,就可以在號裏呆著,或是玩兒,或是看電視,或是三三兩兩地聊天,或是洗衣服、或是整理內務衛生,或是幹脆就睡覺。

所住的號裏,與在新收的房間一樣,也是6組床,上下鋪,一共12人。

鋪位由管教直接安排,每個人有一張床卡,常年掛在床頭,上麵標明床主的姓名、罪名、刑期和每個人的編號。

每個人床下有一個帶輪的鐵皮櫃,放一些日常用品。多餘的東西,可以放在儲藏室裏。

與看守所不同,這裏的號長是由政府公開指定的,因而也就是合法的。號長負責本號的內務衛生監督和一些活動的組織,秩序維護等。

號裏的門窗、電視、燈等各部位,被劃成衛生分擔區,號內各成員都有自己的衛生分擔區,並且被列成表格上牆公示。

生活衛生處經常會檢查內務衛生。內容包括衛生是否幹淨,物品排放是否整齊,是否有腐敗變質食物等,不合格的,除了責令整改,還要扣分。

說號裏的內務衛生比許多人的家裏還要好,法外的人可能不相信,但是,這的的確確是事實。

床位名義上是平等的,但實際上還是很有講究的。也就是說,還是有等級存在的。

一般以靠角、靠下為尊。一個號裏有4個角,每個角的下鋪,就是這個號裏地位最尊崇的人。

號長天然地占據4個角中的一席,其餘的,則由生產主任、值星主任、班組長、值星等瓜分。

不過,監獄裏的號長,與看守所裏的號長有著很大不同。

看守所的號長掌管著包括經濟等各項權力,雖然也提供一定的服務,承擔一定的責任,但管理始終是第一位的。

監獄裏的號長則完全不同,沒有經濟權力,就連分配鋪位的權力都沒有,雖有維護秩序的責任,但這個責任,實際上更多地由值星承當。

在號裏的地位,也不一定是最高的,生產主任、值星組長、有些班組長,甚至小崗、巡邏、勤雜、值星,都有可能比號長地位高。

這裏的號長,更多的是一個服務性角色。

主任、組長、班長、值星、號長等這些人,是獄警的主要依靠力量。通過他們,實現對秩序的維護和生產的組織。

這些人是犯人中的領導,即俗稱為“犯人頭”、“管事犯人”的人,正式的名稱叫做:事物犯。是協助政府管理一些事物的犯人,或者更直白些說,就是管事管物的犯人。

從理論上說,這些人應該是犯人中的精英,其改造表現和能力素質都應該是犯人中的表率。

許多人確實如此,但是象直屬隊那樣名不副實的,也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