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馬伯年說的給黎民送錢的事兒,連雨霖鈴都覺得,有些過於無恥了。
那天他們幾個到楊莊,對於給黎民多少紅包,還是有爭議的。
按照雨霖鈴的意見,500金幣實在有點兒拿不出手,至少應該給黎民1000金幣。
這倒不是她認為黎民值1000金幣,而是當時跟了許多娛樂記者,她害怕這事兒不小心泄露出去,跌了她的份兒,讓粉絲們認為她太小氣了。
即使她的本意是用黎民這個反麵典型來反襯她自己,借這個醜聞來炒作票房,雨霖鈴都認為,以她今日的名氣和地位,都是對黎民的恩賜。
現在,黎民有錢了,是不是應該對她有所回報呢?既然黎民現在想借著這種方式找回他的自信,那麼就不妨成全他吧。
黎民這個人,曆來還是比較大方的。以前都能毫不猶豫地拿錢給他們,現在,有了這麼多錢,自然不會小氣到哪裏去。
已經四十多歲了,演藝圈兒新人層出不窮,一個比一個膽兒大,一個比一個敢暴露,敢劈腿。自己已經不占有任何優勢了。雖然現在還可以用半老徐娘來自我安慰,但是,再過幾年,也隻能用年老色衰這個詞來形容了。
跟黎民再續前緣,或許也是一個選項。
“現在,相信各位都已經進行了仔細的思考和討論。今天,黎民的家人也都來了,我們就先請黎家的代表大姐來闡述一下他們對於這筆錢的看法。來來,大姐,你先講。”
大姐猶豫了一下,似乎不願意出頭。但是,在家人推搡下,還是站了起來。
“說實話,我們是一直不知道黎民在博馬還有什麼礦山和土地的。不過,沒有這筆錢,我們家這麼多年也過來了,而且越過越好。沒有這筆錢,老四也從監獄裏熬出來了。對此,我們已經很知足了。所以,我們全家討論的結果,就是不要錢。一個銅幣都不要。”
“這是黎民自己的錢,他願意怎麼花,就怎麼花。不錯,這些年,我們家人是在精神和金錢上給了黎民不少幫助。但是,這是我們兄弟姐妹應盡的義務。黎民進大獄了,別人不管他,我們不能不管。別人拋棄他,我們不能拋棄。”
“現在,隻要老四自己過得好,我們就非常高興了。所以,我再重複你一遍,我們不要錢,這是我們全家一致的一件。”
“至於那筆錢,老四願意給誰就給誰,我們沒有任何意見。”
什麼?竟然不要錢?怎麼可能?
三叔幾個親戚和同學們象看怪物一樣,看著那家20來口人。
這個結果,確實有些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
按理說,作為兄弟姐妹,是黎民最為親近的人。即使黎民給他們的錢比別人多,別人也無話可說,隻有眼紅嫉妒的份兒。
一奶同胞的關係,畢竟不是別人可比的。
現在他們竟然不要,是個什麼意思?難道是在演戲?反正你們是一家人,今天不拿錢,以後什麼時候拿都行。你們自己關起門來收錢,別人又怎麼會知道?
“好,兄弟姐妹已經表態了,他們不要錢。那麼,還有別人不要錢的嗎?魯曼?你舉手是什麼意思?難道你也不想要錢嗎?”
魯曼站起來,用力點點頭。聲音不大,但是很堅決,所有人都聽到了。
“魯曼,你不用急於表態,作為同學,你是有資格要錢的。現在,你是我們同學裏麵最困難的,10年前,你還曾經托我給黎民送去100金幣。那時的100金幣,可不是個小數,相當於你半個月的工資啊。”
“我清楚地記得,你當時身上也沒有錢,特意去跟同事借了這100金幣。為此,回家還跟丈夫吵了一架。現在,這可是黎民回報你的機會,不要白不要的。”
“雖然我現在的境況,在同學們當中算是最差的。但是,也比以前好多了。黎民是我們同學中,我最為敬佩的人。他遭遇了劫難,我深感惋惜。我沒有什麼能力,幫不上他什麼,至今,我還感到非常羞愧,所以,這錢,我不能要。”
“魯曼,你這個傻娘們兒,這麼好的機會,你說放過就放過了?好,這可是你自己說的,到時候,可別後悔。”
“我不會後悔的。”
“但是,黎民也是個不願意欠人情的人。當年欠你那100金幣,今天就當著大家的麵兒,還給你。從此兩不相欠。來,魯曼,把你的銀行卡拿來,現在,就給你轉賬。行不行?”
沒等魯曼表態,劉新泉就走到魯曼身邊,伸出一隻手。見魯曼沒什麼動靜,就一把奪過魯曼的包,從裏麵翻出銀行卡,就回到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