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隊以後才明白,夜間點燈在鄉間被認作奢侈,尤其當點燈不為吃飯不為喂豬也不為趕蚊子,光為看書的時候。

自然還有我們的燈亮,不是鄉間家家都用的墨水瓶般的小油盞,它冒著小黑焰柱的如豆火苗造成的光暈,恰能節儉地罩住小方罩。知青使用的是其時煤油燈的最新產品(此後看來也是末代產品,因為再也沒看見它進化),那種有著長頸圓肚玻璃罩的高足燈。也不過就是指甲大的一瓣火苗,透過玻璃罩射出來,不知怎地就純淨綿長。它的光亮,照村裏女人帶點誇張的說法,竟是能夠生產隊裏開大會。

既然被認定是一種浪費,那麼分享或利用我們的燈亮,便是一種理所當然。每晚那一圈光暈下總是緊擠著好幾個戴頭巾的腦袋,那是一些埋頭針線的女人,平時沒有機會在燈火下幹活,現在個個都奮勇得很。她們巨大肥碩身影後的半明半暗處,也有人,她們的男人或孩子,跟著女人來蹭光亮的,快活而安靜地靠牆席地而坐,用草把墊著屁股。門口和窗口也有人,欲進不得的亢奮得兩眼冒火的半大男孩。鄉村夜晚最不安定的是他們,成群結隊地到處遊蕩,惹得村裏的狗徹夜狂叫。

初下鄉時似乎就是這一夥最令女知青害怕,時不時在夜間村道上與他們撞個正著,含糊地搭訕,匆忙地閃身過去,危險過後才敢回身一望,不知他們在黑夜中尋找什麼。後來才明白他們尋找的是熱鬧,而這熱鬧在那時的鄉村具體的就是燈亮。

不光年輕人,老年人也一樣,雖然他們並不進屋,但毫無疑問是小屋的亮光才使得他們在黑地裏躊躇。出去提水時碰見,照例要邀他們進去坐坐,照例婉拒說就要睡覺了,卻並不見走開,燈光使他們想起了什麼?是迎娶?是送喪?我無法窺知。惟一可以肯定的是漫長的一生中他們隻有幾個夜晚燈光通明。

燈光無意中造成了鄉村一次次夜間聚會,如此自然無法再看什麼書或是寫什麼日記,但就是在這樣的似看非看、似寫非寫中,我的近視眼還是飛快地從一百多度上升到五百多度,功勞自然歸咎於那盞燈。在鄉下人眼裏了不起的亮燈,至多隻相當於城裏幾支光的夜間燈。

既然說到鄉村夜間的亮,自然得說鄉村夜間的黑。我害怕鄉村夜晚的黑,離開鄉村二十多年了,前幾天睡覺被一個惡夢嚇醒,居然是為夢中得知我又要走夜路了。夢中天還沒黑,夕陽的黃色光霧在稻田上彌散,我站在田間小路上左算右算,發現緊趕慢趕有一段路還得摸黑。一嚇就醒了。如果不醒接下來我就會去拿衣服,恰如過去常做的一樣。在鄉間萬不得已走夜路(由於我幹過土記者,這樣的萬不得已在我有多次),我總是頭上頂一件衣服,既為不讓自己看見,也為不讓自己聽見,更為不讓自己回頭,這樣我才能走到目的地。

自然是積攢了過多的經驗教訓。我不能說我曾經看到什麼,因為我怕說的是我以為看到的什麼。同樣原因我也不能說我聽到了什麼。隻有不回頭我可以明確無誤地告訴大家,凡夜行者頭上都有三盞燈的說法我想不會就我知道,那是無時不刻不在庇佑後代的祖宗亡人為夜行者點著的,意在驅鬼逐邪或黑暗中任何有害東西。隻是它們的存在仰仗於後代的信賴——不能回頭,一回頭立刻一盞燈熄滅,而我要有效地禁止自己回頭。古人素來有“盲人瞎馬,夜半臨池”形容人處的危險境地。然而若是非得“夜半臨池”的話,“盲人瞎馬”不失為一種辦法,相對來講或許還是一種仁慈。

怕黑或許是人類共性。二十多年後回想知青小屋,覺得它就像鄉村夜間一盞飛蛾飛蠓環繞的大燈。人有強烈的趨光性,隻可惜能進化手足的人,何以不能同時進化夜視能力,致使在夜間大大受累?

“大燈”隻是暫時現象,不久我們便與鄉鄰一樣吝嗇地用小油燈照亮,甚至仗著年輕機靈,摸黑吃飯下河灘洗腳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