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曲·聰明累》說王熙鳳“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這“機關算盡”主要就是指王熙鳳的貪婪。由於王熙鳳的貪婪和由此造成的一些嚴重惡果,顯然是最終導致賈府被抄家的原因之一。
第七回有一處很不起眼的細節,周瑞家的問小尼姑智能兒,“十五的月例香供銀子可曾得了沒有?”智能兒說不知道。在一旁正在和智能兒玩的惜春就問:“如今各廟月例銀子是誰管著?”周瑞家的說是餘信。惜春聽了笑道:“這就是了。他(智能兒)師父一來,餘信家的就趕上來,和他師父咕唧了半日,想是就為這事了。”這段文字乍一看似乎就是智能兒的師父老尼姑淨虛來取月例銀子,沒什麼大事。可是仔細琢磨琢磨,好像不那麼簡單:月例銀子的數目和發放時間都是固定的,所以才叫月例。按說淨虛來取月例銀子,應當是她主動找餘信或者餘信家的,怎麼倒反過來,成了“(淨虛)一來,餘信家的就趕上來”?把月例銀子給了不就完了麼,怎麼“和他師父咕唧了半日”呢?連惜春都想到餘信家的是要對淨虛說月例銀子發放的事。如果按時發放,那麼餘信家的就沒有必要對她咕唧半日。之所以咕唧了半日,看來就是要說明推遲,要想辦法解釋,還要老尼姑別問這問那,要保密。
這個謎底到第三十九回才正式揭開。由於襲人悄悄向平兒打聽:“這個月的月錢,連老太太和太太還沒放呢,是為什麼?”平兒連忙走到襲人身旁,見附近沒有別人,才悄悄說:“你快別問,橫豎再遲幾天就放了。”襲人笑著說:“這是為什麼,唬得你這樣?”平兒悄悄告訴她,這個月的月錢,王熙鳳早就從賬房那裏支出來了,“放給人使呢,等別處的利錢收了來,湊齊了才放呢。因為是你,我才告訴你,你可不許告訴一個人去。”這裏有個細節常常被我們忽視,不是推遲幾天麼,怎麼又要湊齊了才放呢?關鍵就在“別處的利錢”幾個字上。也就是說,推遲幾天發放的月例銀子不是她從賬房裏已經支出來的那些,那些銀子放幾天高利貸能有多少利息!而是她多處放高利貸,各路利息加起來,就夠府裏上上下下三四百口子的月錢了。襲人和平兒都認為王熙鳳“沒個足厭”(貪得無厭)。平兒說鳳姐“這幾年拿著這一項(月錢)銀子,翻出有幾百來了。他的公費月例又使不著,十兩八兩零碎攢了放出去,隻他這梯己利錢,一年不到,上千的銀子呢”。這裏有幾句話需要琢磨琢磨:這“翻出有幾百來了”,是翻出有幾百兩銀子來了麼?不像。因為“隻他(王熙鳳自己)這梯己利錢,一年不到,上千的銀子呢”。所以那是指幾年工夫翻了幾百倍,估計至少有好幾萬兩銀子。所以第十五回王熙鳳對淨虛說:“便是三萬兩,我此刻也拿的出來。”這話還真不是吹牛。不過在對金錢的貪得無厭的追求中,王熙鳳不僅人性逐漸失落,而且也為日後自己和家族的敗落不斷積累了能量。
《紅樓夢》前八十回中寫了五個案子,其中三個與王熙鳳有關。從這三個案子中我們也能夠看出王熙鳳人性逐漸失落的軌跡。一個是冷子興案,周瑞家的求求鳳姐就完事了。因為周瑞家的是王夫人的陪房,是她的心腹,所以估計王熙鳳不會從周瑞家的或冷子興那裏拿什麼錢。當然冷子興孝敬個把好的古董是有可能的,即使沒有犯案,他也少不了。值得認真進行比較一下的是第十五、第十六回的張金哥案和第六十八、第六十九回的都察院案。由於王熙鳳的一手操縱,這兩個案子都出了人命。前者是張金哥與守備之子雙雙自殺,後者是尤二姐被迫自盡。表麵上看起來兩個案子的性質差不多,甚至前者還要嚴重一些,因為死了兩個人,王熙鳳卻白落了三千兩銀子;而後者死了一個人,王熙鳳還花了三百兩銀子去賄賂都察院,這還不算給張華的二十兩。當然王熙鳳從尤氏那裏敲詐回來五百兩,還小賺了將近二百兩。但是我們如果仔細分析一下這兩個案子,就會發現一個重大區別:在張金哥案中,王熙鳳雖然收受賄賂,以賈璉的名義給長安節度使雲光去信,但是她的目的是要雲光運用自己的權力迫使守備同意退婚;從主觀意圖來說,王熙鳳並沒有殺人的動機。正好張金哥和守備之子都是極其重情的人,於是雙雙殉情自盡。而都察院案就不同了,王熙鳳從主觀上一開始就存在著置尤二姐於死地的意圖,有計劃地逐步實行,非常惡毒。不僅如此,她還明確指使仆人旺兒一定要找借口,找機會,把張華弄死,以便掩蓋她一手策劃都察院案的陰謀。所以問題的性質有根本性區別。而這恰恰暴露了王熙鳳在對金錢的貪婪攫取中人性的不斷異化和逐漸泯滅,還有她對當時社會法律製度隨心所欲的玩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