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一切,都是從100年前開始的。
那時還不滿100歲的鯤鵬寶寶剛剛來到這個宅鬥界,為了一頓飽飯而遊過了時空裂縫,等到吃飽時,寶寶才發覺,那裂縫已經找不到了。它被困在了此界中,這裏沒有修仙沒有異能,大部分的人都過著平靜的日常宅鬥生活。
鯤鵬因為寂寞,也曾試著化為鳥類,出去與人對話,但都被人當作了妖怪看待,於是它就又回了這玉姑河,並且決定不再和人類來往了,反正它本就是獸,對主人之外的人也並沒有這麼執著的感情,不過是寂寞,想找誰說說話罷了。
那一天,鑼鼓喧天,鼓瑟齊鳴,路過了玉姑河的隊伍一片鮮紅,連楓葉的霜紅色都被衝淡了,鯤鵬突然好奇,是什麼人哪,於是再次跑出水去了。
結果從水裏探出頭,就看到一個白花花的屁股正對著它,然後一個小姑娘一邊尿尿一邊哭,說是寧可被妖怪吃了,也不想嫁給個短命的傻子衝喜。
鯤鵬等小姑娘提好褲子,就卷了一陣河水,將小姑娘帶回了河底,它是好寶寶,一直記得主人說過,能幫人時,就多幫一把,積下了陰德,下輩子不會投錯胎。
雖然小姑娘當時就失聲痛哭,反口表示寧可給傻子衝喜,也不想被妖怪吃掉,不過因為鯤鵬寶寶並不吃人,還很有禮貌的安慰了小姑娘好久,所以最後小姑娘衡量再三,也表示還是願意跟鯤鵬一起在水中生活,好過了出去給人衝喜當陪葬。
說是衝喜,小姑娘其實是被家裏給賣掉的,對方是個財主,兒子也不傻,隻不過從小體弱,天天生病在床上,連說話都沒太學過,才隻十歲,最近病的快死了,家裏就給他買了個小姑娘,能衝喜則衝,不能衝喜,病死了兩個人一起埋了,去到陰間也有個人服侍著。
小姑娘十三歲了,即不想死,也不想再回家,怕被人發現,就跟著鯤鵬住在水裏。鯤鵬即可以做氧氣罩,又能做真水避水空間,白天就捕魚,用水汽蒸發了給小姑娘吃,晚上就化為鳥,帶著小姑娘四處飛,有時候也會進到附近的山裏,捉些野物跟山民換東西用,總之,鯤鵬就這樣,跟小姑娘一起住了10年。
鯤鵬白天在水中可以化魚,出水可以化鳥,這期間,應小姑娘所求,兩個人甚至曾離開過玉姑河,在外麵的山上蓋了一座小草房,每年夏天去住幾天,快浪成野人了,總之終於又有人陪伴,鯤鵬很高興,小姑娘變成了大姑娘,每天也玩的很快樂。
偶爾時,兩個人會回到水裏,遊個泳捕個魚的,到底鯤鵬原身還是鯤,鵬為其化身,太久離開水是不行的。於是有一天兩個人回去玉姑河底時,發現了一具女屍。
大約是在兩個人不在的期間,有人落水吧。這種事很少見,因為玉姑河其實不算太深,1米來深,能把自己淹死也算是個人才。
不過大姑娘玲玲看到了這個死屍,卻沉默了,一改以前的開朗樂觀,好幾天沒有說話,因為她認識這屍體。新死的姑娘是她童年的玩伴,曾經很要好,如今卻死了,凡是人,都逃不過一死,然而認識的人死在眼前,讓玲玲想起了還在世為人的事,並且想起了自己在這世上,到底還有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