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茶話清語(2)(1 / 3)

我飲了一大杯咖啡而去。心裏想著二十八?二十六?三十?實在記不清,況且二十六期是否十月一日出版,也不甚了了。回到家中,找存書,遍翻不得,二十七至三十期皆有,都不見有那篇《學究與賊》。偏偏二十六期缺了。打電話問時代公司,請即刻派人送一本二十六期來。時代的人慌忙,以為二十六期出了什麼禍。我說“沒有什麼,我神經錯亂而已,反對的人都把期目記清了,我反正記不得。但願天下都反對幽默。”

“什麼!?”是電話上驚惶的來聲。

“即刻把二十六期差人寄來。”我戛然把電話掛上。

方巾氣研究

在我創辦《論語》之時,我就認定方巾氣道學氣是幽默之魔敵。倒不是因為道學文章能抵製幽默文學,乃因道學環境及對幽默之不了解,必影響於幽默家之寫作,使執筆時,似有人在背後怒目偷覷。這樣是不宜於幽默寫作的。惟有保持得住一點天真,有點傲慢,不顧此種陰森冷豬肉氣者,才寫得出一點幽默。這種方巾氣的影響,在《論語》之投稿及批評者,都看得出來。在批評方麵,近來新舊衛道派頗一致,方巾氣越來越重。凡非哼哼唧唧文學,或杭唷杭唷文學,皆在鄙視之列。今人有人雖寫白話,實則在潛意識上中道學之毒甚深,動輒任何小事,必以“救國”“亡國”掛在頭上,於是用國貨牙刷也是救國,賣香水也是救國,弄得人家一舉一動打一個嚏也不得安閑。有人留學,學習化學工程,明明是學製香水,練牛皮,卻非說是實業救國不可。其實都是自幼作文說慣了,“今夫天下”“世道人心”這些名詞還在潛意識中作祟吧。所以這班人,名詞雖新,態度卻舊,實非西方文化產兒,與政客官僚一樣。他們是不配批評要人今夫天下的通電的。西洋人討論女子服裝,亦隻認為審美上問題,到中國便成了倫理世道什麼夷夏問題。西人看見日蝕,也隻當作曆象研究,一到中國,也變成有關天下治亂的災異了。西方也有人像李格,身為大學教授,卻因天性所近,好寫一些幽默小品,挖苦照相家替人排頭扭頸。作家讀者也沒有想到“文學正宗”“國家興亡”上麵去。然而幽默文學,卻因此發達,假如中國人如老舍作一篇《吃蓮花的》便有人責問,你寫這些有何關於世道人心,有何益於中國文化?這不是桐城妖孽還在作祟是什麼?因此一著,寫作的人,也無意中受此輩方巾氣之壓迫,拿起筆來,必以諷世白命,於是純粹的幽默乃為熱烈甚至酸腐的諷刺所籠罩下去。

辦幽默刊物是怎麼一回事?不過辦一幽默刊物而已,何必大驚小怪?原來在國外各種正經大刊物之內,仍容得下幾種幽默刊物。但一到中國。便不然了。一家幽默,家家幽默,必須“風行一時”,人人效顰。由是譽幽默者以世道譽之,毀幽默者亦以世道毀之。這正如一個乳嗅未幹專攻文學三年的洋博士,回到中國被人捧為文學專家一樣的有苦難言,哭笑不得。其實我林語堂並無野心,因隻生性所近,素惡《東方》雜誌長篇闊論,又好雜遝亂談,此種文章即無處發表,隻好自辦一個。幸而有人出版,有人購讀,就一直胡鬧下氣。充其量,也不過在國中已有各種嚴肅大雜誌之外,加一種不甚嚴肅之小刊物,調劑調劑空氣而已。原未嚐存心打倒嚴肅雜誌,亦未當強普天下人皆寫幽默文。現在批評起來,又是什麼我在救中國或亡中國了。

《人間世》出版與《論語》出版一樣。因為沒人做,所以我來做。我不好落人案臼。如已有人做了,我便萬不肯做。以前研究漢字索引,編英文教科書,近來研究打字機,也都是看別人不做,或做不好,故自出機杼興趣勃然去做而已。此外還有一什麼理由?現在明明是提倡小品文,又無端被人加以奪取“文學正宗”罪名。夫文學之中,品類多矣。吾提倡小品,他人盡可提倡大品;我辦刊物來登如在《自由談》天天刊登而不便收存之隨感,他人盡管辦一刊物專登短篇小說,我能禁止他麼?倘使明日我看見國中沒有專登偵探小說刊物,來辦一個,又必有人以我為有以奉偵探小說為文學“正宗”之野心了。這才是真正國貨的籠統思想。此種批評,謂之方巾氣的批評。以前學者名流,沒人敢辦幽默刊物,就是方巾氣作祟,脫不下學者名流架子,所以逼得我來辦了。

今日“大野”君在《自由談》勸我“欲行大道,勿由小徑,勿以大海類於牛跡,勿以日光等於螢火”,應先提倡西洋文化,後提倡小品。提倡西洋文化,我是讚成的。但是西洋文化極複雜,方麵極多。五四的新文化運動,有點籠統,我們應該隨性所近分工合作去介紹提倡吧。幽默是西方文化之一部,西洋近代散文之技巧,亦係西方文學之一部,文學之外,尚有哲學,經濟,社會,我沒有辦法,你們去提倡吧。現代文化生活是極豐富的。倘使我提倡幽默提倡小品,而竟出意外,提倡有效,又竟出意外,在中國哼哼唧唧派及杭唷杭唷派之文學外,又加一幽默派,小品派,而間接增加中國文學內容體裁或格調上之豐富,甚至增加中國人心靈生活上之豐富,使接近西方文化,雖然自身不免詫異,如洋博士被人認為西洋文學專家一樣,也可聽天由命去吧。近有感想,因見上海弄堂屋宇比接,隔簾花影,每每動人,想起美國有自動油布窗幔,一拉即下,一拉即上,至此無人“提倡”“介紹”,也頗思“提倡”一下。倘得方巾氣的批評家不加我以“提倡油布窗慢救國”罪名,則幸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