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河西王家村有一個人拉著兒子到縣衙門裏來,告兒子忤逆不孝,不養活他,請知縣為他作主。
知縣大人打量了一下父子二人,看見父親一臉奸詐的樣子,而兒子卻忠厚善良寡言少語。知縣並不問案,反而問父子兩人吃飯沒有。二人說還沒有吃飯,知縣立即吩咐手下人給父子倆每人10兩銀子,請他們先去吃飯,吃完飯以後再來打官司。
過了晌午,知縣重新升堂。他問二人是否吃了飯。父親搶著回答說:“已經吃過了。”知縣問他剛才吃了些什麼,他笑著說:“我先在對麵飯店吃了一斤包子,又吃了一盤肚絲,並且喝了二兩燒酒。”
知縣轉身問那個兒子剛才吃了些什麼。兒子紅著臉低下了頭,把手伸出來,剛才給他的銀子竟原封不動地放在手裏。知縣問他為什麼不去吃飯,那兒子說:“等一會兒打完了官司,給我娘買些吃的帶回去。我還趕得上到幹活的主人家裏吃中午飯。”
知縣心裏已經明白了事情的真相,他對那個父親說:“剛才我給你們兩人每人10兩銀子。你出去以後挑香的揀辣的,吃得美滋滋的,一會兒就把錢花完了。可是你兒子卻一個子兒也舍不得花,心裏仍惦記著給家裏的老娘買吃的!你有這麼孝順的兒子,仍不知足!像你這樣亂花錢,別說你兒子,就是有錢的人也供養不起你!”
知縣見那父親有些不好意思,就問父親為什麼要告兒子。原來,這家人家境貧寒,平日裏兒子靠替別人做長工打短工過日子。而那父親遊手好閑、經常賭博。他不但不勞動,還不時向兒子要錢花。兒子掙的錢全讓他揮霍掉了。今天早晨他又朝兒子要錢,兒子沒有錢給他,他便吵鬧起來,還拉著兒子到縣衙門來告狀。
知縣弄清真相以後,喝令衙役們把父親按倒在地,重打20大板。嚇得父親魂飛魄散,連連告饒。知縣見兒子跪下替父親求情,便免除了責打,對那父親說:“看在你孝順兒子的麵子上,暫且饒了你。回去以後立刻改掉惡習,和兒子一起共同操勞家務,若再發現你不務正業,定要重重處罰,決不輕饒!”
父親千恩萬謝,和兒子一起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