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有一個富人,有一天騎著馬外出旅遊。剛走沒多遠,就被一個瘸子給攔住了。那瘸子向富人行了個禮,請富人帶他一起走。富人看他一瘸一拐的樣子,動了惻隱之心就讓他上了馬,一起向前走。
他倆來到一座城市,富人對瘸子說:“到了,請下馬吧。”
那瘸子反而要富人下馬,說這匹馬是他的。富人看他走得很疲累,便好心地讓富人騎上了馬。瘸子一看這瘸子不但不感謝自己,反而恩將仇報,賴起馬來,非常生氣。那瘸子也不相讓,兩人於是爭吵起來。
他倆爭得麵紅耳赤,但由於沒有第三人作證,圍觀的人們便勸他倆去找法官評評理。並說這裏的法官是最公正的。
於是他們來到了法庭,前麵還有兩個案子,他倆就排在後麵等著。
第一個案子是讀書人和不識字的財主爭一個女仆,都說女仆是自己家的。法官說:“把女仆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第二個案子是賣布人和賣油人爭一袋錢,都說錢是自己的。法官說:“把錢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輪到富人和瘸子了,他倆都說這匹馬是他們自己的。法官仍然還是那句話:“把馬留下,你倆明天再來。”
第二天,他們都準時來到了法庭。
法官對讀書人說:“你把女仆帶走吧,她是你家的。”那個不識字的財主被抽了30鞭子,轟出了法庭。
接著法官對賣油人說:“這錢是你的,你拿回家去,小心別丟掉。”那個賣布人被抽了30鞭子轟出了法庭。
最後,法官問富人和瘸子能不能在許多馬中認出自己的馬,兩人都說能。法官把他們帶到一個馬棚前,馬棚裏拴著四五十匹各種各樣的馬。結果兩人都毫不費力地從幾十匹馬中找出了那匹馬。
可是,法官卻對富人說:“這匹馬是你的,你牽走吧。”這個瘸子被抽了30鞭子,轟了出去。三樁官司,法官審都沒審就幹脆利落地判決完了。富人覺得很納悶,便請法官講講他是如何判斷這三樁案件的。法官說這很簡單。
原來,第一樁案子,法官事先讓那個女仆往一個瓶子裏灌墨水。女仆拿過墨水瓶,很利落地往裏麵灌墨水。這說明她平時經常灌墨水。而那個財主根本不識字,怎麼會有這樣的女仆呢?所以他就把女仆判給了讀書人。
第二個案子,法官把錢放進水盆,往盆裏倒滿了熱水,水麵上立刻變得油膩膩的,因為法官發現賣油人不僅衣服油膩膩的,而且兩隻手上沾滿了油汙。如果錢是賣油人的,上麵肯定沾有油汙,經水一泡,水麵上就會漂起油花。這說明那錢不是賣布人的。所以法官就把錢判給了賣油人。
富人與瘸子爭馬案,法官考慮到兩個人都可能會認出那匹馬來,但即使都認出來,也能分出真假。因為人可以認識馬,馬也能認識人。當富人到馬棚時,法官發現,那匹馬看到富人,伸著嘴噴著鼻,蹄子不停地在地上踢,顯示出很親熱的樣子。而當瘸子走近那匹馬時,那匹馬卻毫無反應,隻是無動於衷地吃著草。所以法官就把馬判給了富人。
富人聽了,點點頭說:“你真是一個聰明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