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劉燕、賈芳、周芷英分別打了電話,但彼此間卻都隻是簡單聊了兩句,就立刻結束了通話。
不是李牧不想和自己的幾個女人多聊一會兒,而是這段時間以來,村子裏的各項產業,要逐漸往招慶縣轉移過來一部分,所以最近,倒也不止是他這個村長在忙著。
他的幾個女人,每個人都負責著一部分產業,這段時間倒也是忙得夠嗆,根本沒時間搭理他這個甩手掌櫃。
感覺到電話另一端幾個女人的忙碌和怨念,摞下電話後,李牧不禁有些無奈的搖了搖頭:“唉,最近也是把她們給累著了……現在回不去,也隻能等這邊的事兒處理完,再回去好好‘慰問’她們一下。”
縣招待所,是絕對不能再住了。
李牧倒是不怕自己再被人狙擊,隻是怕影響人家的生意。
畢竟,發生了這麼一起槍擊案,招待所的負責人,這段時間肯定會恨死了自己。
招慶縣,隻是一個鎮級的貧困小縣,本來住在縣招待所裏的人就沒多少,現在再被扣上個不夠安全的帽子……完全可以預見,未來這段時間裏,那地方的生意,是絕對好不了的。
刺殺自己的幕後黑手還沒揪出來,暫時不能回村裏,但他也總不能睡大街上。
不回去,還必須要找個住的地方。
隻是,就算想去找個地方暫時先住著,李牧卻還必須要做一件事,那就是回到招待所的房間裏,把自己的個人物品都給收拾一下。
白天被警察帶走的時候,實在走得太匆忙,他倒是沒想到順便把自己的個人物品給收拾一下。
所以,他也隻能等從局裏錄完口供以後,再回去把自己的東西都取走。
按理說,發生了這麼一起槍擊案,那個房間又是案發第一現場,就算那個房間是李牧出錢租下的,他也不能再進去。
但問題卻在於,在對麵大樓天台上朝他開槍的那個殺手,已經當場被逮住,而且經過檢測、鑒定,那把狙擊槍上,確實多處都有著那個殺手的指紋。
房間裏那兩顆打空的彈頭,也被警方的人給取了出來,現場也被拍照取證過,再加上李牧在來這裏之前,還特地朝給他錄口供的警察開了個條子,所以守著門口的警員,倒也沒為難他。
如果這樁案子還沒告破,李牧是絕對不可能進來的,哪怕這間屋子裏放著的,是他自己的個人物品。
但是,現在連槍手都已經當場抓到,各種證據完全足夠把那個倒黴殺手入罪,所以現場什麼的,象征性保護一下,也就可以了。
可李牧卻萬萬沒想到,也就在他在房間裏,把掛在衣櫃裏的衣服往行禮箱塞的時候,他居然看到自己有兩件白襯衫的領子上,居然有幾個已經幹涸的血點。
“這是怎麼回事?”
衣服明明是掛在衣櫃裏的,怎麼會沾上血?
下意識朝衣櫃頂部側板看去,憑著極好的目力,他頓時看到衣櫃頂部那由木條拚出來的木板縫裏,居然有不少已經幹掉的血漬。
血,是一種液體,在地球重力作用下,它會朝下運動。
踮起腳尖,伸手朝衣櫃頂部那層刻有裝飾花紋的擋板後方摸去,李牧頓時摸到了一件質地粗糙的布料。
隨手往外一拉,原來是一條牛仔褲。
盡管這條牛仔褲的當部一大片血跡已經幹涸,但李牧完全可以斷定,自己那幾件染上了血點的白襯衫,手裏這條牛仔褲,應該就是罪魁禍首。
“真是奇怪,我的房間裏,怎麼會有這樣的一條褲子?”
看著手裏這條明顯是女款的牛仔褲,摸到一件鼓鼓囊囊的物件,李牧不禁把它從褲兜裏掏了出來。
原來,那是一隻錢包。
銀行卡、五百六十三塊錢、身份證、警官證,整個錢包裏,一共就放了這麼幾樣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