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在小說上創作的成功,給中國文學開創了一個新時代,也使魯迅本人贏得了巨大的聲譽;散文詩的創作,在中國文苑中又是別開生麵,顯示了作者藝術才能的高超。但是,他寫得最多、影響最大的卻是雜文這種樣式,從1918年新文化運動之初起至1936年止,魯迅共寫出650多篇雜文,約135萬字之多,這筆寶貴的思想文化財富,不僅反映了我國近代社會的麵影和作者自己的思想經曆,同時也蘊涵著博大精深的文化知識和深邃的集思想家與文學家於一體的大智慧。可以說,雜文在魯迅的手裏得到了充分的發展,從而確定了它在文苑裏的特殊地位。但是魯迅的雜文是文學作品嗎?這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進入新世紀以來,貶損魯迅的才子們更是不遺餘力地否定魯迅的雜文。對此筆者不揣淺陋,試圖在對魯迅雜文的社會價值和文學價值的探討中作出自己的解釋。
(一)
從魯迅創作的生涯來看,魯迅確實特別喜愛雜文,其原因是什麼呢?用魯迅的話講,是“因為它‘言之有物’”,所以他“還更樂觀於雜文的開展,日見其斑斕。第一是使中國的著作界熱鬧,活潑;第二是使不是東西之流縮頭;第三是使所謂‘為藝術而藝術’的作品,在相形之下,立刻顯出不死不活相”。
但正因為雜文“言之有物”,能夠“對於有害的事物,立刻給以反響或抗爭,是感應的神經,是攻守的手足”,所以它的命運曆來不佳。而作為雜文家的魯迅,更是備受攻擊。早在五四運動之後不久,魯迅的雜文就遭到非議,當然非議者的出發點是不同的。有人出於善意,勸魯迅不要花時間寫雜文,還是多搞小說創作,以提高自己在文壇上的地位。對於這種意見,魯迅婉加拒絕,他說:“也有人勸我不要做這樣的短評。那好意,我是很感激的,而且也並非不知道創作之可貴。然而要做這樣東西的時候,恐怕也還要做這樣的東西,我以為如果藝術之宮裏有這麼麻煩的禁令,倒不如不進去;還是站在沙漠上,看看飛沙走石,樂則大笑,悲則大叫,憤則大罵,即使被沙礫打得遍身粗糙,頭破血流,而時時撫摩自己的凝血,覺得若有花紋,也未必不及跟著中國的文士們去陪莎士比亞吃黃油麵包之有趣。”有的人則出於惡意,因為魯迅的雜文刺痛了他們,所以他們痛恨魯迅的雜文。但有趣的是,這些人在攻擊魯迅的雜文時,往往要抬出他的小說讚許幾句,以示公正。譬如陳源(西瀅)在《現代評論》第三卷第七十一期上發表的《閑話》裏就說:“我不能因為我不尊敬魯迅先生的人格,就不說他的小說好,我不能因為佩服他的小說,就稱讚他其餘的文章。我覺得他的雜感,除了《熱風》中二三篇外,實在沒有一讀之價值。”陳源的這種帶有偏見的觀點,一直沿襲下來,成為否定魯迅雜文的具有代表性的一種觀點。對於這種貌似公正的評論,魯迅回擊道:“這多麼公平!原來我也是‘今不如古’了……而且,我的作小說,竟不料是和‘人格’無關的‘非人格’的一種文學,像新聞記事一般的,倒會使教授‘佩服’,中國又仿佛日見其光怪陸離了似的,然則‘實在沒有一讀之價值’的雜感,也許還要存在吧。”
此後,攻擊雜文的人仍舊層出不窮,統治者豢養的文氓、文痞不止一次對雜文進行“圍剿”;自稱“詩人”的正人君子鄙視它;“死抱著文學不放”的“第三種人”譏笑它;一些“甚至還不到一知半解程度的大學生”也貶抑它。有些人每當奚落魯迅的時候,就往往稱他為“雜感家”,以顯出高等文人眼中的鄙視。梁實秋在《“不滿於現狀”,便怎樣呢?》中說魯迅是消極的“不滿於現狀”的“雜感家”。他還攻擊“魯迅有一種被迫害的錯綜心理,總以為‘正人君子’、‘紳士’、‘教授’都在處心積慮的要害他,甚至‘進步的青年’也被疑作對他‘口誅筆伐’,好像全人類都和魯迅過不去是似的”。其時甚至有人譏諷說:“目下中國雜感家之多,遠勝於昔,大概此亦魯迅先生一人之功也。中國雜感家老牌,自然要推魯迅。他的師爺筆法,冷辣辣的,有他人所不及的地方。《熱風》、《華蓋集》、《華蓋續集》,去年還出了什麼三心《二心》之類。照他最近一年來‘幹’的成績而言大概五心六心也是不免的。”譏諷魯迅的人還汙蔑魯迅像村裏的老女人一樣,“一天到晚隻是諷刺,隻是冷嘲,隻是不負責任的發一點雜感”。但魯迅卻毫不動搖,對雜文愈來愈重視,而且寫得愈來愈多。他說:“不錯,比起高大的天文台來,‘雜文’有時確很像一種小小的顯微鏡的工作,也照穢小,也看膿汁,有時研究淋菌,有時解剖蒼蠅。從高超的學者看來,是渺小,汙穢,甚而至於可惡的,但在勞作者自己,卻也是一種‘嚴肅的工作’,和人生有關,並且也不十分容易做。”
而國民黨當局對魯迅的雜文也異常害怕,他們驚懼於魯迅雜文的威力,將其著作列為禁書,甚至要給他戴上漢奸的帽子。身處危邦的魯迅,在“文禁如毛,緹騎遍地”的險境下,依然以忘我的精神和無畏的風骨以及罕見的韌性在反文化“圍剿”的鏖戰中愈戰愈勇,愈戰愈強,雜文的寫作日見斑斕。魯迅曾於1933年10月1日在《現代》第三卷第六期上發表《小品文的危機》一文指出:“而小品文的生存,也隻仗著掙紮和戰鬥的。晉朝的清言,早和它的朝代一同消歇了。唐末詩風衰落,而小品放了光輝。但羅隱的《讒書》幾乎全部都是抗爭和憤激之談;皮日休和陸龜蒙自以為隱士,別人也稱之為隱士,而看他們在《皮子文藪》和《笠澤叢書》中的小品文,並沒有忘記天下,正是一塌糊塗的泥塘裏的光彩和鋒芒。明末的小品雖然比較的頹放,卻並非全是吟風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諷刺,有攻擊,有破壞。”“生存的小品文,必須是匕首,是投槍,能和讀者一同殺出一條生存的血路的東西;但自然,它也能給人愉快和休息,然而這並不是‘小擺設’,更不是撫慰和麻痹,它給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修養,是勞作和戰鬥之前的準備。”
魯迅對自己雜文的定位,使他的雜文具備了戰鬥性和時代性的特點,這就是瞿秋白早就指出的:魯迅的雜文是“戰鬥的‘阜利通’(feuilleton)”。也是茅盾早就提出的:魯迅的雜文是一麵“鏡子”,同時又是一把“鑰匙”,“它幫助我們養成了自己去開明現實的門戶的能力”。但魯迅的雜文不僅在當時具有存在的社會價值,而且在思想史和文學史上都有著長期存在之價值。從表麵看,魯迅雜文所論述的似乎多是小事件,如《熱風》中文字“除幾條泛論之外,有的是對於扶乩,靜坐,打拳而發的;有的是對於那時舊官僚的以經驗自豪而發的;有的是對於上海《時報》的諷刺畫而發的”。而且常常和某些個人鬥爭,如前期雜文中的章士釗、陳西瀅;後期雜文中的梁實秋、楊邨人等。但其實,這些小事件往往反映了社會上的大問題,而且這些具體的個人也總是某種社會力量的代表。這些人和事,一旦被寫進魯迅的雜文,便將和雜文一同傳世。正如海涅在論及萊辛時所說的:“他用最有才智的譏諷、極其可貴的幽默網住了許多渺小的作家,仿佛像昆蟲封閉在琥珀中一樣,他們被永遠的保存在萊辛的著作中。他處死了他的敵人,但同時他也使他們不朽。”
雖說魯迅自稱他的雜文“當然不敢說是詩史,其中有著時代的眉目,也絕不是英雄們的八寶箱,一朝打開,便見光輝燦爛”。但由於這些雜文是即小見大,緊緊扣住時代的脈搏進行立論,從“文明批評”到“社會批評”,到對整個舊世界的剖析與批判,深刻而形象地描繪了中國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歲月中“時代的眉目”,成為當時中國社會思想與社會生活的藝術寫照。正如魯迅所說:雖然“所寫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來,已幾乎是或一形象的全體”。巴爾紮克曾說他創作《人間喜劇》是要為法蘭西寫一部編年史,而我們讀魯迅的雜文,不也有如讀一部別致的中國近現代編年史嗎?魯迅雜文的社會思想價值正如馮雪峰當年在《關於魯迅在文學上的地位》一文中所指出的:
作為一個思想家及社會批評家的地位,在中國,在魯迅自己,都比藝術家的地位偉大得多。這是魯迅的特點,也說明了現代中國社會的特點。現代中國社會,是這樣的社會!魯迅巨大的藝術天才,顯然擔得起世界上最著名最偉大的那些創作長篇巨製的作者的榮譽;但社會和時代使他的藝術天才取另一種形態發展,所以他除了五本創作(小說、散文詩)以外,沒有更多的創作,而是以十餘本的雜感評論和散文代替了十餘卷的長篇巨製。但他的十餘本雜感集,對於中國社會與文化,比十餘卷的長篇巨製也許更有價值,實際上是更為大眾所重視。這就是在現代中國,魯迅作為一個偉大的革命寫實主義作家的特點。他的雜感,將不僅在中國文學史和文苑裏為獨特的奇花,也為世界文學中少有的寶貴的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