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說:“喜歡一個人,會卑微到塵埃裏,然後開出花來。”生命中,總有些人,安然而來,靜靜守候,不離不棄;也有些人,濃烈如酒,瘋狂似醉,卻是醒來無處覓,來去都如風,夢過無痕。
夏日炎炎,空中沒有一絲雲,頭頂上一輪烈日,沒有一點風,一切樹木都無精打采地、懶洋洋地站在那裏。安渺顏拖著笨重的旅行箱站在t市中首重點大學的校門前,微卷的長發兩邊已有點被汗水浸濕,但眼神凝視著一處,不說一句話,也不動一下,汗水打濕了臉頰,也不見她有動作,好像怕驚動前方的人,怕打碎這長久以來期望般的夢。
思想遠遊——:
“顏顏,南苑婉堂的合歡花開了,可美了,我們一起去看好不好啊。”小男孩兒眨著漆黑透亮而充滿希翼的大眼睛,露出潔白的小牙,紅紅的嘴唇水潤的想讓人咬一口。
女孩兒梳著兩個可愛的小羊角辮,帶著兩個小貓咪形狀的小卡子,可愛極了,萌到人的心底,男孩兒喜歡極了女孩兒這可愛的樣子,但是女孩兒開口說的話打破男孩兒心中的期盼與激動“為什麼要去看合歡花,為什麼要跟你去看,我要去找南哥哥玩,我最喜歡南哥哥了,花你自己去看吧,我不稀罕,哼。”女孩兒轉身一蹦一跳的哼著兒歌的漸行漸遠,男孩兒望著女孩兒的背影越來越遠,直到不見。
一聲刺耳的刹車使安渺顏回過神來,看了看手機,已經11:35了,安渺顏坐了10小時的列車從f市到t市8:00到站,11:00到的學校,安渺顏自嘲地笑了笑,這麼沒出息,竟然在這一看他就看了半個小時,小時候的不稀罕的勁頭去哪了,在那個犄角旮旯的呆著呢,是啊,小時候多好啊,有個她喜歡依賴的南哥哥,有個喜歡粘著她,怎麼趕都趕不走的慕水染,想方設法逗她開心,保護她不被欺負的慕水染,而她卻總不稀罕,不在乎,漸漸的,那個時常閃著希翼的眼神黝黑的眼睛的主人幾乎再也沒有出現,想來大概是真的被她傷透了吧。
安渺顏握緊行李箱的拉杆,深吸一口氣,走進了校門,但目光似乎時不時的掃一眼那個在打著籃球的人,不過這樣的舉動,並沒有引起被人的注意,因為這樣的情況,大家都習以為常了,打籃球中最出類拔萃的那個人,是學校頂級學霸校草,無時無刻不論在哪裏都自帶主角光環,又主修心理學,聽起來就是一個完美的人,校園的主道兩邊有兩排合歡樹,粉絮般毛茸茸的小扇子樣的花掛在樹上,隨風吹落,落在安渺顏的微卷的長發上,安渺顏眼睛微抬看著的合歡樹,濃密微卷的睫毛也隨之而動,想到有人對她說過“相思樹上合歡枝,紫鳳青鸞共羽儀。“那人最喜歡古詩,尤其最喜歡有關相思,抒情般的詩,但安渺染也想過,一個大男人為什麼喜歡女孩喜歡的相思詩,但也沒太在意,現在想起來,原來記憶是那麼清晰,就連安渺顏自己也不相信自己能記得這麼清晰,但事實就是如此,有人說,一個人最好記性不要太好,因為回憶越多,幸福感越少。但她覺得這句話不對,因為回憶越多,她的內心便異常的滿足,因為這至少證明著他們有回憶可回憶。
目光移開,調整好呼吸,不再看那人,一邊走一邊看手機,查找自己的宿舍在哪,走著走著,安渺染沒有看前麵,募然撞倒一個人身上,有很好聞的山茶的味道闖入鼻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