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銬!?”我驚訝的看著她,就算她是一個警察可是因為私人恩怨動用警用器械,還是在這麼多人的注視之下,這個罪問起來恐怕有點得不償失!
“恩!”她得意的點點頭,將手銬收到手中,從口袋裏拿出了另外一樣東西“林玉,男,二十九歲,出生於景冬市紅安鄉…”
我看著她認真的堵著拿出來的紙張上麵的信息,很對!至少在明麵上這些東西都很對。而且不用她說我的心裏就已經知道這是什麼東西,隻是為什麼會這樣?難道事情還沒有完!
“這是拘捕令,請你跟我走一趟!作為對一個體術高手的尊敬,你可以暫時不戴手銬!”
她終於說出了我想聽的話,不過我並不認為她可以把我帶走,我哼笑一下對著她說道“難道讓你來的人就沒有交代一些什麼需要注意的?”
“注意!?”她眉頭皺了一下“你也太把自己當個人物了,老實一點跟我走!”
不對勁!很不對勁!這個人來執行任務竟然除了拘捕令上麵的東西其他的都不知道,難道她是一個假警察可是為什麼拘捕令會是真的,上麵的信息不是官方係統根本做不到如此詳細!
“恕!難!從!命!”我一字一句的說道,而她卻悄悄的將手往自己的後背腰間摸了過去!
我知道她在摸什麼,因為剛才交手的時候我從一個瞬間看到了,是一把槍,而且是一把警用的製式槍支,這也是我為什麼相信她是警察卻又心存疑慮的原因!
在整個華夏,如果說你很有實力警官證拘捕令都可以假造而警用槍支他是絕對沒有能力搞到的!全國有多少警察就會有多少把警用槍支,一把不會多一把不會少,丟失任何一把都是一個大案!
而最近並沒有任何新聞說警用槍支丟失,也隻能說明那把槍是她自己的!
很明顯她並不想用槍支來逼迫我跟她走,可是她又這麼做了!所以她的手雖然拿到了也握住了槍但是並沒有拿出來,似乎是在給我機會!
可是她錯了,在這裏生活了一年的我,雖然隻有晚上才出來,但是這裏的一草一木我都太過熟悉,雖然我們兩個距離不過十米的距離,我依然有把握從她的手下逃脫而且毫發無損,這個自信是從剛才的交手,她給我的!
時間不早了,我要行動了,因為周邊的人發現我們似乎並不隻是打架這麼簡單,都圍攏了過來,這對我的逃跑很不利,而且我知道她已經沒有耐心繼續等我做決定了!
就在這時,從遠處又開來了一輛車,和麵前這個女人開的的車除了車牌都一模一樣!
車子開的很快,似乎是擔心我們兩個再有任何過激的舉動,用車載喇叭喊到
“洛冰!住手!”
我愣住了,同樣愣住的還有麵前這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