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同誌認為,要使農村文化建設收到實效,必須使其納入農村工作的整體戰略部署中。河北省文化廳在全省實施的“小康文化建設工程”就是一個成功的範例。1994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以小康建設總攬全局的戰略部署後,他們不失時機地在全省農村實施了“小康文化建設工程”。明確提出了農村文化工作要與農村小康建設結合起來,在小康建設中找準位置,發揮作用,求得發展。同時確定了小康文化建設工程的重點是農村文化設施建設、文化政策建設和文化網絡隊伍建設。由於思路對頭,措施得力,僅兩年時間就取得階段性成果:全省二十四個首批小康縣農村文化工作真正列入了當地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昌黎、三河與涿州、豐南分別被命名為全國文化先進縣和全國文化模範地區。
切實加強農村基層文化陣地建設是調查中不少人的呼聲。一些同誌說,過去我們在縣一級有文化館、鄉一級有文化站,是一個比較完整的農村文化工作網絡,但在市場經濟大潮衝擊下,文化館掙紮在死亡線上,文化站許多已名存實亡,許多同誌建議國家應盡快出台一些措施政策,切實鞏固發展農村文化陣地。河北省在今年2月,製訂了《鄉鎮文化站編製標準》,第一次明確了文化站的性質、任務、機構設置和人員編製,受到基層文化幹部的普遍歡迎。
(六)完善文化經濟政策,夯實文化產業基礎
1.完善和落實已經出台的文化經濟政策。1994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製訂了《關於繼續對宣傳文化單位實行財稅優惠政策的規定》,對文化事業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但是在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有些地方應該返還的資金沒有能夠及時足額地返還宣傳文化單位,相當一部分資金原交原還,沒有從社會文化發展的全局考慮,缺乏統籌謀劃和重點扶植,造成宣傳文化係統內部新聞出版、廣播電視與文化、文聯等部門單位的“東西部”差距繼續拉大。調查中,文化、文聯等部門的同誌強烈要求返還資金在宣傳文化部門內部統籌使用,扶植文藝精品和重點文化設施建設項目,縮小宣傳文化部門行業之間收入懸殊和發展不平衡現象。
2.出台一些新政策。調查中,一些同誌建議,國家應根據經濟發展狀況並借鑒國外的經驗,出台鼓勵國內企業(合資、內資、外資)和社會集團,向文化事業捐資、投資的優惠政策,使我們這方麵的文化經濟政策與國際慣例接軌。如向文化事業投資可享受一定免稅待遇,等等。
3.培育一批規模大、產出多、效益好的支柱性文化產業。文化部門有些可盈利單位,應該進一步挖掘潛力,增強活力,提高自身的造血功能。一些非盈利公益性事業單位也要在不損害其國辦文化的功能和形象的前提下,積極開展多種經營,爭取每個文化單位都培養自己一個可靠的支柱產業。這些支柱性產業的收入除提留再發展資金外,要以反哺文化事業發展,提高文化單位職工收入,增強整體活力為目的。
4.文化產業向集團化發展。隨著經濟的發展,產業集團越來越顯示出在文化事業發展中的優勢。應當鼓勵文化企業向集團化發展,抓住時機組建出版集團、報業集團等。河北新聞出版局係統,下屬有出版社、印刷廠等16個直屬企事業單位。從1991年到1995年,他們利用集團優勢,調集資金4784.65萬元在全省50多個縣市新建或擴建新華書店92631平方米,增加了營業麵積,提高了經濟效益。充分顯示了集團化文化產業的優勢,實現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
(七)堅持以法治文,加快文化法規建設步伐
目前,在出版、新聞、演出、文化娛樂、中外文化交流等方麵缺乏全麵統一的法律法規。這些領域可能現在立法的條件還不夠成熟。但是,應通過我們的積極工作做到成熟一塊、製定一塊、出台一塊。河北省就是根據現有條件製定了《河北省圖書報刊出版管理條例》、《河北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等五個省級地方性法規,實現了對這些領域有效的法規管理。對中央及省已頒布的文化法律法規,各地應盡快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製定出具體的、操作性較強的實施細則,使地方管理部門做到心中有數、有法可依。
在調查中,不少同誌認為,不建立專門的文化執法機構和隊伍,文化法規建設很難落到實處。經過近幾年的鍛煉,在全國範圍內建立一套完整的文化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的基礎條件已經成熟,盡快建立文化執法機構和隊伍,是形勢發展的需要,也是事業發展的需要。隻有建立健全的執法機構並在人員和物質上予以保證,才能保證文化市場規範、持續、有序的發展。
在建立健全執法機構的同時也要建立配套的執法檢察和仲裁機構,以防某些執法人員以權謀私、徇私枉法和嚴重的瀆職行為。在文化執法過程中可以參照我國現行公檢法司的運行程序,建立立案、偵破、檢察、仲裁的運行機製,無論是執法主體還是執法對象,都要維護文化法律法規的權威性,真正做到違法必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