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哲第一次看見方鈞如,並不是在公司,而是易星娛樂一街之隔的馬路上。
漂亮得令人矚目的小美人拖著一隻髒兮兮的哈士奇拚命揮著手,卻沒有一輛出租車願意停下來。
鬼使神差地,許哲駛了過去。
“機車,敢坐嗎?”
因為這句話,那天晚上他沒吃上飯。
可從片場疲憊歸來的小替身卻覺得哪怕一天不吃飯也超值!
大半個晚上,他都陪著那個漂亮得有些雌雄難分的男孩呆在寵物醫院,等著那隻出了車禍的哈士奇做手術。
後來,他才知道,這並不是方鈞如的狗。
那個漂亮的大男孩隻是見這流浪狗可憐,所以有空就去喂養,卻在這一天正好撞見它被碾斷了腿。
“據說是主人搬家不要它了,這狗卻呆在主人原本的住處每天等。要我說,它的前主人真不是個東西!”
許哲從來不知道,原來有人連罵人時的樣子都那樣的好看。
那個男孩精致得找不出一絲瑕疵,奇異地將稚嫩和性感這兩種截然不同的氣質混合在一起,卻又從骨子裏散發出鋒芒與傲氣。
就好像清晨沾染著露水的玫瑰。
想碰,卻又怕被紮手。
許哲不想當摘花人。
他想當園丁。
看著這朵玫瑰在他的照料下盛放出無與倫比的璀璨光芒。
可那個時候,他也隻是一個苦逼的替身演員,辛苦拍戲一天的錢,連醫藥費都付不起。
可就算這樣,在哈士奇可以出院的時候,因為方鈞如一個茫然的眼神,他脫口道,“我來幫你養!”
這個時候,兩人已經因為一條狗而熟悉起來。
他知道了這個漂亮的小美人果然是娛樂圈中人,還是易星娛樂最被看好的一名練習生。
而公司給練習生提供的住處是不能養狗的。
說這話的時候,許哲其實並沒有考慮什麼創造見麵的機會。
他隻是不想看見方鈞如焦慮的模樣,卻幸運地收獲了一段珍藏了幾年的記憶。
“你這裏怎麼這麼小啊!”
這是方鈞如去到他家裏時的第一句話。
許哲隻是笑笑。
做替身能賺多少錢呢?能租得起一間老舊的單身公寓,已經算是同行中混得比較好的了。
嘴上抱怨嫌棄,可那個那個口嫌體直的小美人還是主動攬過了購買寵物用品的重擔,並拉著他在寵物商店一樣一樣地對比。
很久以後他都記得那個下午,陽光溫暖地灑在兩人的後背上,一聊起寵物話題就兩眼放光的大男孩無意識拉著他的胳膊,笑得令人移不開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