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老板和安娜之間,屬於業務上的合作關係,對於當時安娜順嘴提及的要了解趙星底細的事,他感覺著那就是泛泛而談,而這對他也是舉手之勞,於是就爽快的就答應了。
而他當時立刻雇傭那家商務調查公司的人前去調查,主要的還是擔心趙星會是專門來關注他和安娜的合作業務的,所以他必須有所準備和防範。
而眼下調查公司對於趙星的簡曆,已經給出了一個可以拿得出手的簡單概述。
當然這裏邊有兩點是明顯值得關注的:一個是無從判斷趙星是從何處習得的好槍法,再一個是趙星所工作的公司,有沒有什麼深刻的背景。
不過對這兩點他都不想多做調查和解釋,他隻需要把調查報告中,有關趙星的履曆部分發給安娜就行,並附上那個讓趙星在絡上出名的視頻如果想更細致些,頂多回頭再去上搜索一下,把趙星所工作的那家外貿公司的概況介紹,也一並發給安娜。
如果安娜想更進一步獲得其它更深層次的內容,那就是需要另外談的一回事了,總之,他不想輕易的讓自己在這件事情上,牽涉到中。
至於趙星牽涉到的與穿越有關的內容,他是絕不會告訴安娜的,他可不願憑空去增加一個競爭對手。
10月4日上午,這老板的助手又去了市的那家商務調查公司,辦理了新的委托調查任務因為這助手在來之前,已經提前的進行了預約,所以當他來辦理委托業務時,這個調查公司的男女老板是都在等著他。
他所委托的調查業務有兩項,第一項是:調查李銀月、張茜、宋慧、章小飛、n這五人,在10月5日至10月21日期間,是否會有什麼集體活動。
之所以定位這10月21日,是因為這天正好是周日而委托人所選定的這個時間周期,在不考慮十一長假之外,還涵蓋了兩個周末,也就是特意考慮了兩個周末旅遊的時段。
當然,合同中對這一點也有個附加說明:如果委托人有需要,可以延長委托期限,延長委托期限期間的費用標準,參照之前合同期限的費用標準同時,委托人不得縮短本合同簽訂的合同期限,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提前結束委托時,合同中約定的合同期限內的相關費用,不得扣減。
對於這一項委托,雙方達成的業務費用是:每天基本費是00元,如果能夠拍攝到目標人物的正在穿越的過程,當天還有額外的獎勵費用,額外獎勵的起步費用是一萬元穿越過程拍攝的越清楚,獎勵費用越高,視頻文件比圖片文件的獎勵費用高。
如果調查人員能夠跟隨目標人物一同穿越,並有照片及視頻文件為證,則另有附加獎勵,附加獎勵的起步費用是五萬元附加獎勵並不影響額外獎勵的支付。附加費用上不封頂,內容越充實詳盡,附加費用越高
這裏邊之所以分別設立了額外獎勵及附加獎勵,是雇主考慮到:雖然要求調查人員每天都得提供相關的影像資料,但也擔心一旦調查人員在拍攝到穿越過程、或者一同參與穿越時,並沒有如實提供全部的影像資料而雇主最關心的,恰恰是穿越通道是否有什麼特別的性狀,所以是生怕漏掉任何可用的資料。
所以訂立這些專門的獎勵費用,就是為了從調查公司手中,獲得盡可能詳盡的調查資料。
而之所以沒有對額外費用及附近費用的上浮尺度進行明確,是因為雇主及被委托方都沒法預測會拍攝到什麼樣的穿越內容,所以具體的上浮界限隻能等事後再雙方敲定。
這裏邊被委托方也是有一定的控製能力的,如果雇主不能好好的按質論價,被委托方可以考慮扣下高信息價值的影像資料不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