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之主張每每與儒家相反。以‘兼相愛’反對儒家的‘愛有差異’,以‘交相利’反對儒家的‘罕言利’,以‘非命論’反對儒家的‘天命’論,以‘事鬼神’反對儒家的‘不事鬼神’,以‘節葬’反對儒家的‘厚葬’,以‘非樂’反對儒家的‘禮樂’。墨子的‘非命’、‘非樂’旨在強調人力的作用,不同意儒家的‘親親’主張,提倡‘尚賢’,即選拔賢人來治國。認為社會動亂的原因在於人與人之間不能互愛互利,因此提倡‘兼相愛,交相利’,以緩和衝突。由‘兼愛’發展出‘非攻’,認為攻人之國最為不利,以極端平等之思想反對周秦之貴族政治。”黃承彥繼續道。
雪兒昂首挺胸,英姿颯爽朗聲道:“我們墨家義士的八大操守,就是友好交往、恭謙有禮、節用而為、知廉知恥、說忠行義、奮發圖強、俠義能任、誌勇前行,簡而言之,就是友恭節廉,忠強任勇!”
朗誦到激動處,雪兒臉色潮紅,星眸含淚。
劉禪和在場眾人都熱淚盈眶,熱血沸騰真切地感覺到了‘墨家大俠’、‘國之俠者’那種為國為民、沉雄悲壯、慷慨激昂、當仁不讓、一往無前、視死如歸的英雄氣概和蓋世氣勢,也跟著雪兒反複朗誦:“友恭節廉,忠強任勇!”
稍加休息,劉禪又問龐德公道:“龐公,請說一下雜家和法家吧。”
“雜家列於諸子中,是很鮮明的一派,因為它是戰國末至漢初兼采各家之學的綜合學派,反映了學派融合的趨勢和要求。其特點是‘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雜家雖隻是集合眾說,兼收並蓄,然而通過采集各家言論,貫徹其政治意圖和學術主張,所以也可稱為一家。呂不韋的《呂氏春秋》、劉安的《淮南鴻烈》為此派的代表作。如今,雜家作為一個組織已不複存在。”龐德公道。
“法家是戰國時期的重要學派之一,主張富國強兵、郡縣製,通過具體的刑名賞罰來實現以法治國。因提出‘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故稱之為法家。春秋之管仲、子產為先驅。戰國初之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開創了法家學派。至戰國末期,韓非綜合商鞅之‘法’即法律和規章製度、慎到之‘勢’即權利和威勢、申不害之‘術’即權術和謀略,以及法家思想學說之大成。秦之始皇帝嬴政就是典型的法家信徒,他製法治國,實行軍功爵製,秦國大興,國富兵強,得以橫掃六合,一匡天下。”龐德公道。
他話鋒一轉,歎道:“然而,秦因法興,也因法亡。嬴政在全國施行重刑正義的嚴刑峻法,桓寬《鹽鐵論·刑德》評日‘昔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導致秦二世而亡。”
劉禪皺了皺眉頭,想了想道:“龐公所言極有道理。然吾卻不敢苟同龐公之見!”
“啊!”龐德公聞言吃了一驚,然後揚眉笑道:“願聞其詳!”
劉禪也不客氣,緩緩道:“正如您所言秦因法而興,證明法本無罪,法乃好法。秦之亡,刑嚴法峻確實是其中一個原因,但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因為在統一之前秦國就是一個法治之國。然而秦法確實過於嚴酷,用法治國走向極端,法令為一統,事鹹決於法,輕罪重罰,法網嚴密。本來可以用道德教化的輕微行為,卻要遭受重罰,人民動不動就要觸犯刑條,人人鹹知所辟,生活得膽戰心驚,噤若寒蟬,被酷法壓得透不過氣來。此乃秦亡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