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清晨。
霧隱山脈。
我無言盤坐在地上,後背靠著一棵三四人環抱的大樹,靜靜地看著朝陽升起。魚腸劍安靜地躺在我的身邊,它殺氣盡斂,有如魚腸般滄桑深刻的紋路沐浴在霞光中,仿若披上一層金衣。
我終究還是掛了。
想必我掛掉的消息,早已傳遍了應嘉城。寶寶、傳奇之風、盲劍人等人的消息在好友欄裏閃爍了一夜。而我複活重生之後,便來到這終年不見陽光的霧隱山脈中,攀了一夜,來到山頂。古人常說,登高見遠。這句話用在遊戲裏,亦恰到好處。當你在遊戲裏的實力越來越強大的時候,你所看到的東西、所接觸的事物,便愈發高遠。這也是我為什麼立誌要成為第一刺客的原因——因為強者是最好賺錢的。
可當我真正立身於類似的處境時,我也便成為了同類人眼中的絆腳石。
是故暗梅對我出手,我心中早有準備。然而當我真正麵臨死亡,麵臨失去辛苦打來的30%經驗時,我的心仍舊不免有些失落。
我們常說,這隻是個遊戲。
但是又有誰,何曾沒投入過真心呢?
端坐良久,直到日上三竿,我才長出一口氣。看了看好友欄裏那些閃爍著的名字,苦笑道:“果然是名人了,死一次大家都知道。”點開消息,映入眼簾的皆是朋友們的詢問和安慰,看著這一聲聲發自肺腑的“大帥哥”、“長腿歐巴”、“至尊男神”,我的臉上也溫暖起來,畢竟那麼厚的皮是很保暖的。
我還有朋友。
一一回複過後,我拾起地上的魚腸,站了起來。
生活還是要繼續的,至於暗梅,我會讓他們付出代價!
心中有了主意後,我迫不及待地點開排行榜,入目的情形卻讓我當時就懵逼了。
隻見偌大的排行榜中,名次居然在一夜之間天翻地覆!排名前十的居然有四五個是以前未曾見過的名字,甚至連盲劍人都排在了第二,被浪客刀心所取代。而我,則早就掉出前二十,排在了二十七位。
一個名字一個名字地看了下來,我不禁有些鬱悶。
不就是掉了30%經驗麼,不就是思考人生一晚上麼,怎麼一下子排名掉地這麼厲害?!
暗梅……
我強自壓抑內心的火氣,心中腹誹了幾句那些升級狂魔(你不是嗎?!),自語道:“報仇先不著急,反正那些人逃得了和尚逃不了廟,還是先把等級升上去要緊。”說完,我看了看自己的左腕,又是一陣無語苦笑。
我的綁手之弩,留在了那個地方。
“奶奶的……”
當務之急,是要先買一個新的暗器,否則以我目前的打怪習慣,強行打經驗隻會事倍功半罷了。
打定主意後,我挖了挖鼻孔,轉身離開了霧隱山巔。
詭譎的雲層,被我拋在了身後。一路上,我仗著自己的高敏,逃命似的下了山。那些怪物由於追不上本帥哥的速度,大半都被我拋在身後,遇到實在難以避免的情況時,也是殺戮果斷,用最快速度解決掉怪物,以免越聚越多、作繭自縛。
就這般疾奔了一個多小時,眼前終於豁然開朗,已步入廣闊草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