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窗子推開,夏風裹著花香飄進來,窗外的月一如十年前般姣潔。床頭櫃上擺放著我和她的照片,幼稚的頭發看起來好可笑,但那時真的很幸福。月沒變,事物沒變,變得大概是人心。
那麼,是我變了,還是,她?
我不否認我變了很多,從一個小孩成為Tzimisce族領袖,很多人羨慕、嫉妒,還有更多人嘲笑菲利普讓十二歲的小孩子接掌千年基業,而且是血族和人類混血的怪胎。從我五歲出現在他們的視野中時,他們就對我充滿了好奇、鄙夷和排斥,頻頻出現在報刊、屏幕上的我吸引著他們的眼球,我的衣著、小習慣、性情、愛好都成為他們議論的話題,早期我對這些很排斥,感覺自己像脫光了衣服被人品頭論足,後來慢慢麻木了,懶得理這些無聊的事。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在時間的推移中,開始有人慢慢欣賞我,喜歡我,甚至還有不少族內的女孩公然在報刊上登求愛信,真是瘋狂,這大概是因為我把Tzimisce族管理得井井有條的原因,令他們刮目相看。
可我創立自己的實驗室後,批評、咒罵如潮湧來,這在情理之中,研究幫助人類防備、對抗和攻擊血族的物品和武器的人,任哪個血族都不會喜歡,他們甚至吹毛求疵地說強大的族群是無懈可擊的,罵我是人類的走狗,嗬,隨他們怎麼想,他們眼晴裏無法掩飾的惶恐在我看來真的很好笑。
做實驗室的想法在九歲時就有了。說實話,我很欣賞雷諾斯,有這樣一個父親,應該是值得驕傲的,但我絕不滿足於此,我要超越他,我也喜歡與他對抗。他的想法很大膽,很新奇,是個有夢想的血族,可是我,並不完全屬於血族,我有一半人的血統,所以,我不能容忍人類在血族麵前的軟弱無力,既然雷諾斯能站在陽光下,那麼,我就要無畏地走進黑暗中。
很慶幸,我有著人類沒有的優點,也沒有血族的缺點,我有人類所沒有的力量和忍耐力,除了眼晴對強光敏感,不用借助任何東西就可以站在陽光下,這些是血族永遠不可能做到的,這是我天生的優勢,這種優勢使他們對我又恨又懼,他們隱約覺得我要做不利於他們的事,可他們永遠猜不到我要做什麼,嗬,其實他們不必這樣緊張,我既不會幫助人類攻擊血族,也不會讚同血族傷害人類,自然界應該有它自己的規律,誰都不能企圖破壞,那樣隻能自取滅亡。
怔忡間,我聽見門響了。不用轉頭我就知道是她,那樣靈動輕巧的腳步,是我夢中常常聽到的,於是,我閉上眼,用靈魂去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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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diesand童鞋們,今天的我人品大爆發,所以,今天下午會有四小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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