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小雨聽的臉色越來越難看。
秀草兒是被遺棄的女嬰,沒什麼毛病。但不到周歲就被拋棄在山林草叢中。是當年打獵的叔叔把她撿回養大。
她口中的叔叔是個不愛說話的人,也不怎麼跟山坡下的村人打交道。生活方麵,很艱苦,但糊口是沒問題。
自打秀草兒來了後,叔叔也沒改變生活方式,還是那麼困難。
是以,秀草兒從來不知奶粉是何物?
木屋沒有電視,叔叔也沒用手機,雖然有電,可用的很少。秀草兒的生活像與世隔絕一樣。
她記得,十歲的時候,在山坡遙望村落,產生了好奇心。央求叔叔帶她下去看看。叔叔毫不留情的拒絕了。
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好動加好奇。
有一天,秀草兒趁著叔叔出門,偷偷跑下山坡,朝村落走去。可是路途中遇到兩個半大小子,朝著她笑話是女野人,女瘋子。
她感受到了惡意,哭了。她不是瘋子,她也不是野人。
雖然身上的衣服很破舊,可她還是洗的很幹淨,一點也不髒。
秀草兒哭著返回坡上,知道難過了,知道被人嘲笑是什麼滋味。
晚上,有村人押著兩小子過來道歉,叔叔攔下他們不許上來。並且嚴正警告村人,不許接近秀草兒。
同時,秀草兒也得到嚴厲警告,不許她再私自下坡。再發現一次,必然把她扔進深山去喂狼。
秀草兒害怕了,她不敢再滿足好奇心,隻能整天待在這小小的山坡上,所有生活軌跡都在這木屋周圍。
有時遠遠聽到村落有鞭炮的聲音,她也隻是偷偷看兩眼,再也沒起下坡的心思。
沒人教她認字,也沒人教她人情世故,不過劈柴喂雞澆花做飯生火這些生活常識她都會,一學就會,不用再教第二遍的。
從小到大,都是跟叔叔睡一張床,開始倒也相安無事。
到她開始長身體的時候,叔叔晚上會把手放在她身上遊走。開始她很害怕,不知為什麼怕,就是一直退一直退,退到角落,被叔叔扯回來,告訴她不要躲,這是正常的。
十五歲那年,她被撿回來的那天,叔叔說給她過生日。做了很多菜,基本都是山裏野味。還有一本圖畫書。
叔叔知道她不認字,所以買給她的書沒有字,都是畫。
畫上是一男一女,都沒穿衣服,糾纏在一起,好像在打架似的。
秀草兒看的似懂非懂,不過能收到禮物,還是很高興的。
晚上,也沒滅燈,叔叔爬上來,脫光衣服,也來脫她的衣服。秀草兒蒙了一下。然後叔叔把圖畫書翻開,告訴她說,這叫洞房。
洞房就是不需要穿衣服的。一切都得聽叔叔的。
秀草兒十分信賴叔叔。這麼多年相處下來,早就把叔叔當成最親的人了。
這一晚,秀草兒從少女到少婦。
在叔叔的洗腦下,她以為所有這一切都是正常的。她是叔叔的人,所以叔叔對她做任何事都是應該的。她以為男人跟女人就是白天幹活,晚上一個被窩做沒羞沒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