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出生沒多久的男嬰已經被暴怒的胡某掐死。頓感絕望,用盡全身的力氣爬得鐮刀向胡某猛砍。砍死胡某後,金鳳放火燒屋,然後呆坐於屋前。
村民趕來救火,發現了渾身是血的金鳳,又發現胡某和兩個表弟死亡,以為都係金鳳所為,憤怒的村民把金鳳捆綁起來扭送公安局。
二十歲的金鳳被批捕,經審訊,被判處死刑。
金鳳不服,提出上訴,但被駁回。
在她二十年年底,公判大會上金鳳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當天下午執行槍決。結束了年輕悲苦的短暫一生。
語畢,滿室唯有秀草兒輕輕啜泣聲。
駱波掩麵,茅小雨強壓悲憤;花生憋著嘴,眼裏忍淚。
蕭老太太重重歎氣:“我為什麼知道這麼清楚呢?二十多年前,我去法庭聽了審判。金鳳的家人親戚對她一概不管,還是我去收的屍……金鳳她,實在太可憐了。”
“我覺得是太可恨了。”茅小雨昂頭:“但凡有人能伸出援手,她也不會落到這個地步。”
蕭老太訕訕:“大妹子,你是不知道四十多年前……”
“我知道。四十多年前,村人愚昧迷信。可是居委會呢?難道都眼瞎了?社會福利救助機構呢?都死光光了?”
“這……”蕭老太就無話可說了。
“未成年少女流浪乞討,就算政府機關眼睛心盲,那麼她第一次被逼賣淫的時候,為什麼還要遣返回原籍?好,送回原籍也行,總得有人公職人員監督看管吧?為什麼任其繼父把她嫁的遠遠的?她不是還沒到法定結婚年紀嗎?”
“當時吧,村裏十七歲女孩子結婚,不算早婚了。”老魏弱弱道:“用現在的話來說,她的監護人是她的繼父。所以,外人還真的不好插手。”
“我……”那個‘呸’到底沒吐出來。
茅小雨氣的腦殼疼:“不到法定年紀就結婚是觸犯了法律。這不是家常裏短的私事啊。別說外人,素不相識的陌生人都可以報警的。”
老魏低頭,小聲歎:“村裏不懂法呀。別說三四十年前,現在都大把不懂法的人早婚呢。”隨後又補充一句:“我家可沒有。”
“真是可笑!”茅小雨撐著太陽穴冷笑:“金鳳被強賣強買被淩辱被毆打被折磨的時候,西嶺村民都眼瞎沒看到?到她反抗自衛,哦這幫人有什麼資格憤怒的綁了她去?憤他娘的怒呀!”
蕭老太手足無措:“大妹子,這事……”
“我知道不管你的事。我就是生氣。我不是氣你。我是氣……”茅小雨也說不好到底氣誰?
惡霸當然可氣。可如果社會保障製度健全,福利機構稱職,公職人員稍微講點人性,多點同理心,本可以避免這場悲劇的。
她走到院子,氣的胸口上下起伏。
太可憐了,太可悲了,也太可憐了!
有些人,披著人皮,實則畜生不如。有些妖,披著人皮,卻滿懷人性。
所以妖有什麼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人,最難測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