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好人命不長(2 / 3)

小林峰從來不和別人玩兒,除了能和妞妞說幾句話以外,任何時候都是孤零零的呆在一旁。為了小林峰孤僻的性格,街坊大媽兩夫婦可是沒少頭疼,費了不少的力氣,卻還是沒有把小林峰的性格變得開朗起來。折騰來折騰去,到最後也隻能看一步走一步了。

小林峰在學校裏也是一樣,從來不和別人說話,也不和別人玩兒,班上的孩子欺負他,基本上也是逆來順受,不哭也不鬧,也不會向老師打小報告。可妞妞就不幹了,雖然有些不喜歡這個差不多大的這個弟弟,但怎麼說還是自己的弟弟嘛,自己的弟弟再怎麼不喜歡,也隻有自己能欺負,別人怎麼能欺負自己的弟弟呢,簡直是不可饒恕。

所以每次妞妞看見別人欺負小林峰,馬上就會張牙舞爪的衝上去,對著別人臉上一陣亂撓,不把別人的臉上撓幾條血痕不會收手,十足的一個小魔女。就這樣,在妞妞的“保護”下,沒有人再去招惹小林峰,而小林峰的生活再次變得平靜。

又過了兩年,這一年林峰已經十歲了,性格也變得開朗了一絲,不在像以前那樣木納,街坊夫婦見到這種情況也很高興。能改變就好啊,總算少了一塊心病。

經過五年的相處,小林峰已經融入這個家庭裏,變成了這個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員。小林峰除了性格有些孤僻外,其他方麵都很乖,從不調皮,也很少讓兩夫婦操心。而現在小林峰漸漸變得開朗起來,兩夫婦總算可以鬆一口氣了。就這樣,很好!

可俗話說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或許是天公不作美,這一年街坊大媽投資生意失敗,虧得血本無歸,連街上的房子都抵押了出去,外麵還欠一屁股債。

街坊大媽一家無奈,隻能下海賺錢企圖東山再起。而街坊大媽本想帶著一家人和小林峰一起下海,可小林峰不願意去,街坊大媽也無奈,隻能拜托幾個街坊鄰居幫忙照看著小林峰一下,等自己一家人在沿海一帶紮穩腳跟,就把小林峰接過去。就這樣,街坊大媽一家人也下海去了,而小林峰又變成了一個人,這一次是真的一個人了。

都說苦命的孩子早當家,十歲的小林峰已經懂得很多事情了,而自己也能自己照顧自己了。吃穿也不愁,街坊大媽臨別前都交代好了,每個月都會寄錢回來,寄到一個她的親戚那裏,而他需要什麼,她的那個親戚會幫他買來。學習什麼的也不用擔心,她也已經和學校裏打過招呼了,讓老師們幫忙照看著一些。

要不是事出無奈,街坊大媽也不願意丟下年僅十歲的小林峰一個人獨自生活,可沒辦法,世事就是這樣,有些事情由不得你去選擇。

又過了三年,這三年,街坊大媽每個月都會寄錢回來,從開始的幾十塊,漸漸的變成幾百塊,到最後的破千。除此之外,還會時不時的打個電話回來,問問小林峰家裏的情況,有沒有想他們什麼的。

在電話裏,小林峰了解到,街坊大媽一家人成功的在沿海東山再起,從開始替別人打工,變成由自己一家人接活兒單幹,漸漸的又變成一個小作坊,有著幾個不錯的工人,變成現在的有了自己的小工廠。聽到這些消息,小林峰也由衷的為街坊大媽一家人而感到高興。有時候街坊大媽也說想回來接他過去,可實在沒時間,等有時間一定會回來接他。

妞妞有時候也會給他打電話,給他講那些沿海城市裏的事物,還說等他來了就帶他一塊兒長長見識。

這些林峰都記在了心裏,說實話,林峰很高興,也很感激這一家人。可他明白,就算街坊大媽對自己再怎麼好,自己始終不是這家裏的人。

自己已經十三歲了,這一家人養了自己這麼多年,自己現在長大了,該試著自己養活自己了。

又一年過去,林峰選擇了輟學,準備下海去了,這一年裏,他開始試著自己養活自己,每天下午放學後,他把書包放在家裏後,就拿著一個破舊的尼龍袋出去撿垃圾,快到天黑的時候,就拿去廢品站賣錢,有得時候撿的多就能多賣幾毛錢,撿得少就少賣幾毛錢,平均一個月下來,他每天能賺到八毛錢左右

星期天或者其他節日放假的時候,他就出去打工,他什麼都幹,隻要他能幹得了的,他從來不挑剔,當然偷雞摸狗的事情除外,損人害己的事情他從來不幹。一開始,很少有人請他幹活,後來發現他不但脾氣好,做事也比較盡責,大家都很喜歡他,就漸漸的熟悉起來了,有什麼能讓他幹的事兒都會找他。

就這樣,林峰開始自己養活自己,街坊大媽寄回來的錢他再也沒有動過,而通過一年的工作,他自己也開始有了自己的小金庫,雖然錢不多,也就一兩百塊的樣子,但是下海的路費已經足夠了。這都是他一年下來一毛一毛攢下來的。

臨行前,林峰給街坊大媽的親戚打了一個招呼,讓他打一個電話過去,就說自己下海去了,至於到什麼地方去,就不告訴他們了,等自己出人頭地,自己一定回來好好報答他們的養育之恩,這些年,謝謝他們的照顧,自己一定沒齒難忘,就這樣吧。除此之外,林峰還寫了一封信過去,信中的內容和上述的意思差不多。然後林峰就帶上為數不多的行李和年少輕狂的夢想,坐上了趕往沿海的火車。

剛來到沿海城市的時候,林峰下了火車站在出站口的廣場上,感覺腦海中一團混沌,心亂如麻。自己該到什麼地方去?在哪裏能找到工作?要是找不到工作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