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投資保險,先急後緩——麗人適時做保險(2)(3 / 3)

事後,有兩問題意出現在韓榮腦海裏,第一、小二有保險賠了23.5萬!;第二、三條人命隻值28萬!

一個月後,韓榮找了一位平安保險業務員豔琴,讓她給自己女兒設計了一份保險。又過了三年兒子出生了,兒子這份保險還是豔琴設計的,再過了一年,韓榮進了平安成為一名平安保險代理人。真沒想到從平安大學畢業出來還是回來到平安公司打拚人生!

人壽保險的保險金,表麵上看起來交給了保險公司,可是實際上是儲蓄在保險公司裏麵,積少成多。所以當你遭遇到經濟困難的時候,你就可以動用這樣的一筆資金,以度困境。購買人壽保險就等於用金錢來買時間,即使你沒有時間,它也能夠確保你的經濟上的成功。

人壽保險的七大功用

功用一:合理避稅

1.保險功用之合理避稅――凡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險給付可不計入遺產總額。

我國《保險法》第64條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一)、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二)、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此處的被保險人的繼承人即是法定受益人。

需要指出的是,法定受益人與前述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雖然都是將保險金給付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但二者在性質上有著根本區別。前者源自法律的規定,後者則來自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指定。前者所得的是遺產,需繳納遺產稅,並在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承擔償還被保險人生前所欠債務的責任;後者所得的是保險金,無須繳納遺產稅,也無須償還被保險人所欠債務。

2.保險功用之合理避稅――保險給付可享受減免個人所得稅待遇。

10歲的婷婷的父母有1000萬資產,由於擔心到時要繳納龐大的遺產稅,於是婷婷的父母就想把財產在生前轉移給她。

方案一:可在子女未成年的時候,以父母為投保人,子女為被保險人,同時子女為受益人的方式,投保人壽的生存保險。這樣,滿期給付保險金歸於子女,即為子女自有財產。

方案二:可投保以父母為被保險人而子女為受益人的終身壽險,這樣,在父母萬一意外身故後,子女可以得到保險金,以這筆款項作為繳納遺產稅的資金來源他們 就不必為應付遺產稅而不得不考慮出售房產或其他固定資產了。

功用二:保全資產(財產私有化)

1.債權債務活動中,對人壽保險不得提出代位權求償,使財產私有化。

2.進行遺產分割時,保全不宜分割的遺產。

功用三:創造現金

A.死亡給付――以小錢預留免稅的巨額現金財產。

B.保單借款――保單借款的好處:

1、可以滿足資金短期周轉的需要,讓手上的“死”保單變成“活錢”。

2、保單借款手續簡單,當天即獲得資金。

3、保單貸了款,其原有的保障功能仍有效,年底同樣能夠參與分紅。

4、不形成債權債務關係,因此,萬一到期不還,不會追究債務責任。

一般貸款是指債權人借錢給債務人,兩者簽訂協議,約定債務人到期還本付息。

功用四:規避風險

A.人身風險――生命價值

別人都說我很富有,擁有很多財富,其實真正屬於我個人的財富是給自己和親人買了充足的人壽保險。——李嘉誠

B.規避企業合夥人的風險

個人壽險保單能在企業所有者、合夥人或關鍵人物死亡時提供資金。

C以保單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規避債權人的風險

功用五:規劃未來

功用六:抵禦通脹

A.72法則:72/通貨膨脹率×100%=資產貶值到一半所需的年數

若以溫和膨脹率3%來計算:1000萬資產隻需要24年就貶值了一半,即500萬,也就說24年後它隻相當於目前500萬貨幣的實際購買力。因此,如何善用投資理財手段,使資產在安全保值的基本上穩步增值日益成為大家關心的問題。

B.分紅保險的作用

分紅保險最早出現在18世紀的英國,主要是為抵禦通貨膨脹和利率波動的風險而推出的,近年來已成為世界保險市場的主流產品。

功用七:安全穩健、保值增值

以上是人壽保險的七大功用,大家可以學一學李嘉誠,將其功用發揮到極致,從而保全自己打拚多年累積的財產,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寶寶的保險先急後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