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務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債券發行者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1)債券的特征
債券作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①2償還性。債券一般都規定有償還期限,發行人必須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並支付利息。
②2流通性。債券一般都可以在流通市場上自由轉換。
③2安全性。與股票相比,債券通常規定有固定的利率,與企業績效沒有直接聯係,收益比較穩定,風險較小。此外,在企業破產時,債券持有者享有優先於股票持有者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
④2收益性。債券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可以獲得利息收益;二是可以利用債券價格的變動,通過買賣賺取差額。
(2)債券的性質及票麵要素
①2債券屬於有價證券。債券的本質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書。
②債券是債權的表現。這種權利不是直接支配財產,也不以資產所有權表示,而是一種債權。
③債券的票麵要素:票麵麵值、償還期限、利率、債券發行者名稱。
(3)債券分類
①2按發行主體分類:A。政府債券;B。金融債券;C。公司債券。
②2按計息方式分類:A。單利債券;B。複利債券;C。貼現債券;D。累進利率債券。
③2按利率是否固定分類:A。固定利率債券;B。浮動利率債券。
④2按債券形態分類:A。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準格式實物券麵的債券。在我國現階段的國債種類中,無記名國債就屬於這種實物債券,它以實物券的形式記錄債權、麵值等,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B。憑證式債券,是一種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款憑證,而不是債券發行人製定的標準格式的債券。我國近年通過銀行係統發行的憑證式國債,券麵上不印製票麵金額(而是根據認購者的認購額填寫實際的繳款金額),是一種國家儲蓄。可記名、掛失,以“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記錄債權,不能上市流通,從購買之日起計息。C。記賬式債券,是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而是在電腦賬戶中作記錄。我國近年來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係統發行和交易的記賬式國債以及企業債券就是這方麵的實例。
(4)債券交易
債券的交易方式基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以在股票市場中交易的;另一類則不能在市場上交易,隻能獲取本息的。
①2可上市交易的債券。可交易的債券主要有國債、公司債券,通過股票市場交易係統發行購買的,均可通過證券營業部交易係統,像買賣股票一樣自由交易。債券投資具有風險小、收益穩定的特點,通常在股市下跌時,投資者會選擇其作為避險的工具,當股市上漲時往往不受投資者追捧。
②2不可上市交易的債券。通過銀行係統發行的“憑證式國債收款憑證”不能上市交易,隻能計算利息,到期還本。有的公司債券或地方債券,也不能上市交易,但可以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