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指數就是股票價格指數,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製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指示數字。由於股票價格起伏無常,投資者對於具體某一種股票的價格變化容易了解,而對於多種股票的價格變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勝其煩。為此,一些金融服務機構就利用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熟悉市場的優勢,編製出股票價格指數,公開發布,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投資者根據指數的升降,可以判斷出股票價格的變動趨勢。為了實時向投資者反映股市的動向,所有的股市幾乎都是在股價變化的同時即時公布股票價格指數。
計算股票指數,要考慮三個因素:一是抽樣,即在眾多股票中抽取少數具有代表性的成分股;二是加權,按單價或總值加權平均,或不加權平均;三是計算程序,計算算術平均數、幾何平均數,或兼顧價格與總值。
(1)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指數
廣義的上證指數共有4類16種:
樣本指數類4種:滬深300指數;上證180指數;上證50指數;上證紅利指數。
綜合指數類2種:上證指數;新綜指。
分類指數類7種:A股指數;B股指數;工業指數;商業指數;地產指數;公用指數;綜合指數。
其他指數類3種:基金指數;國債指數;企債指數。
①上證綜指。“上證綜指”全稱“上海證券交易所綜合股價指數”,又稱“滬指”,是國內外普遍采用的反映上海股市總體走勢的統計指標。上證指數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編製,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全部股票為計算範圍,於1991年7月15日公開發布。上證指數以“點”為單位,基日定為1990年12月19日,基點為100點。當日大盤以279.98點開盤,最高280.19點,收在280.17點。
隨著上海股票市場的不斷發展,於1992年2月21日,增設上證A股指數與上證B股指數,以反映不同股票(A股、B股)的各自走勢。1993年6月1日,又增設了上證分類指數,即工業類指數、商業類指數、地產業類指數、公用事業類指數、綜合業類指數、以反映不同行業股票的各自走勢。至此,上證指數已發展成為包括綜合股價指數、A股指數、B股指數、分類指數在內的股價指數係列。
2006年第一個交易日,上證所將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滬市上市公司組成樣本,發布新上證綜指,新上證綜指發布以2005年12月30日為基日,以當日所有樣本股票的市價總值為基期,基點為1000點。新上證綜指簡稱“新綜指”,指數代碼為000017.2006年1月4日,大盤以997.05點開盤,最高1009.81點,最低992.91點,收在1009.57點。
“新綜指”將實施股權分置改革的股票在方案實施後的第二個交易日納入指數。指數以總股本加權計算。
②2上證指數計算公式。上證綜合指數是以派許公式計算的,以報告期發行股數為權數的加權綜合股價指數。計算公式:(略)
③2上證指數修正方法。當市價總值出現非交易因素變動時,采用“除數修正法”修正原固定除數,以維持指數的連續性。修正公式:(略)
上證指數每天以各種傳播方式向國內、國際廣泛發布。
(2)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編製發布的股票指數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綜合指數”簡稱“深綜指”、“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分股票指數”簡稱“深成指”。還有“中小板指數”和“創業板”指數。
①2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綜合指數。該指數以1991年4月3日為基期。其計算方法基本與上證指數相同,其樣本為所有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股票,權數為股票的總股本。由於以所有掛牌的上市公司為樣本,其代表性非常廣泛,且與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發布。
②2深圳證券交易所成分股指數。該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股指。它是按一定標準選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做為成份股,用成分股的可流通數作為權數,采用綜合法進行編製而成的股價指標。從1995年5月1日起開始計算,基數為1000點。其基本公式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