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地講,漲停板就是一直在漲,但是你想買的時候已經不能買了,隻能看著別人賺錢;跌停板就是股票要跌了而且一直在跌,這時你想拋出去已經不允許你拋了,隻能眼睜睜地看著它跌。
1.漲(跌)停板的由來
漲跌停板製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上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製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製的一種交易製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製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26日開始實施的。製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托為無效委托。
我國的漲跌停板製度與國外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漲跌停價位或漲跌停價位之內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我國滬市和深市的漲跌停板為10%,ST和*ST股票是5%。如果股票已經漲停或跌停就不能再漲和再跌了。因此,對於要投資漲停的股票的投資者,隻能排隊等待他人賣出,而不能以更高的報價直接買入。例如:股價原來是10元,漲到11元,就是漲停板了,跌到9元就是跌停板了。
2.為什麼要設定漲停板和跌停板
漲跌限製起源於漲跌停板。而“漲停板”或“跌停板”,其說法起源於過去國外交易所在拍賣時,以木板敲擊桌麵來表示成交或停止買賣,此法運用到股市中,就是當股票價格漲到上限或跌到下限時,叫漲幅限製或跌幅限製。不過,在漲限價或跌限價上並不停止買賣,交易繼續進行,隻是價格不變而已。一般情況下,為了避免股票的過分波動與投機,有關部門才會設立漲跌幅度。
從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對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實行漲跌幅限製在10%以內,此後,深滬證券交易所還對掛牌上市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實行漲跌幅度限製為5%的規定,對PT處理的股票實行漲幅5%限製,跌幅不受限製的規定。
漲跌停板盤中表現為:漲停板的股票賣一至賣五都為一條橫線,跌停板的股票買一至買五都為一條橫線!
另外,還有幾種特殊的情況而不受漲跌停板的限製:
(1)新股上市第一天不受漲跌幅限製。
(2)權證也不受漲跌幅限製。
(3)股改當天也不受漲跌幅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