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儲蓄和國債(1 / 3)

1.儲蓄

(1)什麼叫儲蓄

儲蓄是指城鄉居民將暫時不用或結餘的貨幣收入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一種存款活動。又稱儲蓄存款。

儲蓄存款是信用機構的一項重要資金來源。發展儲蓄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國民經濟比例和結構的調整,可以聚集經濟建設資金,穩定市場物價,調節貨幣流通,引導消費,幫助群眾安排生活。與中國不同,西方經濟學通行的儲蓄概念是,儲蓄是貨幣收入中沒有被用於消費的部分。這裏的產出必須是淨產出,即剔除折舊之後的產出,所以實際儲蓄就等於淨投資。這種實際儲蓄不僅包括個人實際儲蓄,還包括公司實際儲蓄、政府實際儲蓄。儲蓄的內容有在銀行的存款、購買的有價證券及手持現金等。

(2)儲蓄原則

我國的儲蓄原則是“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居民個人所持有的現金是個人財產,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以各種方式強迫其存入或不讓其存入儲蓄機構。同樣,居民可根據其需要隨時取出部分或全部存款,儲蓄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取存款。並要支付相應利息。儲戶的戶名、賬號、金額、期限、地址等均屬於個人隱私,任何單位和個人沒有合法的手續均不能查詢儲戶的存款,儲蓄機構必須為儲戶保密。

(3)基本形式

①活期儲蓄

活期儲蓄指不約定存期、客戶可隨時存取、存取金額不限的一種儲蓄方式。活期儲蓄是銀行最基本、常用的存款方式,客戶可隨時存取款,自由、靈活調動資金,是客戶進行各項理財活動的基礎。

活期儲蓄以1元為起存點,外幣活期儲蓄起存金額為不得低於20元或100人民幣的等值外幣(各銀行不盡相同),多存不限。開戶時由銀行發給存折,憑折存取,每年結算一次利息。

活期儲蓄適合於個人生活待用款和閑置現金款,以及商業運營周轉資金的存儲。

②定期儲蓄

即事先約定存入時間,存入後,期滿方可提取本息的一種儲蓄。它的積蓄性較高,是一項比較穩定的信貸資金來源。定期儲蓄的開戶起點、存期長短、存取時間和次數、利率高低等均因儲蓄種類不同而有所區別。中國的定期儲蓄有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四種。前兩種居多。此外,還有“有獎儲蓄”和“定額儲蓄”(以一定金額的不記名存單作為存款憑證的一種手續簡便的儲蓄)以及結合消費信貸用於購買耐用商品的儲蓄。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儲蓄,既方便儲戶的不同需要,也有利於銀行有計劃地安排使用資金。

中國各大銀行的定期儲蓄主要包括:整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存本取息定期儲蓄存款、定活兩便儲蓄存款、通知存款、教育儲蓄存款、通信存款。

③華僑人民幣儲蓄

是專為華僑和港澳同胞舉辦的一種儲蓄。華僑和港澳同胞把從國外和港澳地區彙入或攜入的外幣、黃金、白銀賣給中國銀行,用所得的人民幣參加這種儲蓄,利率優惠。存儲時憑兌換證明(或僑彙證明書)辦理開戶手續。存款到期隻能支取人民幣。

其他儲蓄包括有獎儲蓄、保值儲蓄、郵政儲蓄、代發工資儲蓄、住房儲蓄等。

④作用

一是作為一項信貸資金來源。通過聚少成多、變消費為積累,用來增加生產建設資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國民經濟比例和結構的調整,使社會再生產過程加速和規模擴大。

二是作為貨幣的信用回籠手段,可以推遲部分購買力的實現。有利於調節貨幣流通。

三是能夠引導消費,有利於居民有計劃地安排生活。

關於儲蓄的作用,中國經濟理論界有這樣一種看法,即認為儲蓄作為一種存款,它的增加隻不過是流通中貨幣的減少,沒有改變信貸資金來源,而貸款等於存款加流通中貨幣(發行貨幣),所以,儲蓄實質上沒有積聚建設資金的作用。

⑤外彙儲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彙管理條例》《個人外彙管理辦法》和《個人外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相關法規,境內個人和境外個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均可在中國銀行辦理外幣儲蓄存款業務。

服務

對象有效身份證件開戶起存金額境內

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件、戶口簿、軍人身份證件、武裝警察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100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幣境外個人持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活期存款、定期存款100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幣。

⑥存款幣種

中國銀行外幣儲蓄存款的幣種包括:美元、港幣、英鎊、歐元、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瑞士法郎和新加坡元。

中國銀行可為您提供的個人外彙存款分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其他經監管機關批準的存款。定期存款按期限分為:1個月、3個月、6個月、1年、2年、15個月、18個月7個檔次。以上存款分為現彙賬戶和現鈔賬戶。您可以選擇普通活期存折、活期一本通、定期一本通、定期存單等多種存款方式。

⑦取款交易

請您持存折單在儲蓄櫃台支取存款,需憑密碼支取。從外彙儲蓄賬戶中提取現鈔,當日累計等值1萬美元以下(含)的,您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請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提鈔用途證明等材料向銀行所在地外彙局事前報備。銀行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經外彙局簽章的《提取外幣現鈔備案表》為您辦理提取外幣現鈔手續。等值1萬美元及以上的外幣現金取款,請您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銀行,以便銀行進行備付現金的準備。

⑧存款交易

您可以在儲蓄櫃台存入現鈔,或是從個人外幣結算賬戶、彙入彙款等轉入存款。個人向外彙儲蓄賬戶存入外幣現鈔,當日累計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海關簽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境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或本人原存款銀行外幣現鈔提取單據在銀行辦理。

⑨儲蓄小竅門

儲蓄仍然是普通百姓最主要的投資手段。怎樣才能通過儲蓄最大獲利,這其中還真有不少竅門。

少存活期:同樣存錢,存期越長,利率越高,所得的利息就越多。如果手中活期存款一直較多,不妨采用零存整取的方式,其一年期的年利率大大高於活期利率。

到期支取:儲蓄條例規定: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隻按活期利率計息,逾期部分也隻按活期計息。有些特殊儲蓄種類(如憑證式國庫券),逾期則不計付利息。這就是說,存了定期,期限一到,就要取出或辦理轉存手續。如果存單即將到期,又馬上需要用錢,可以用未到期的定期存單去銀行辦理抵押貸款,以解燃眉之急。待存單一到期,即可還清貸款。

滾動存取:可以將自己的儲蓄資金分成12等分,每月都存成一個一年期定期,或者將每月的餘錢不管數量多少都存成一年定期。這樣一年下來就會形成這樣一種情況:每月都有一筆定期存款到期,可供支取使用。如果不需要,又可將其本金+小目以及當月家中的餘款一起再這樣存。如此,既可以滿足家裏開支的需要,又可以享有定期儲蓄的高息。

存本存利:即將存本取息與零存整取相結合,通過利滾利達到增值的最大化。具體點說,就是先將本金存一個5年期存本取息,然後再開一個5年期零存整取戶頭,將每月得到的利息存入。

細擇外幣:由於外幣的存款利率和該貨幣本國的利率有一定關係,所以有些時候某些外幣的存款利率也會高於人民幣。儲蓄時應隨時關注市場行情,適時購買。

2.國債

國債,又稱國家公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國債是由國家發行的債券,是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國債的發行主體是國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認為最安全的投資工具。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1)分類

我國的國債專指財政部代表中央政府發行的國家公債,由國家財政信譽作擔保,信譽度非常高,曆來有“金邊債券”之稱,穩健型投資者喜歡投資國債。其種類有憑證式國債、實物式國債、記賬式國債三種。

(2)國債的主要特點

國債是債的一種特殊形式,同一般債權債務關係相比具有以下特點:

①從法律關係主體來看

國債的債權人既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是某一國家或地區的政府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一般隻能是國家。

②從法律關係的性質來看

法律關係的發生、變更和消滅較多地體現了國家單方麵的意誌,盡管與其他財政法律關係相比,國債法律關係屬平等型法律關係,但與一般債權債務關係相比,則其體現出一定的隸屬性,這在國家內債法律關係中表現得更加明顯。

③從法律關係實現來看

國債屬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係。

(3)發行國債的目的

發行國債大致有以下幾種目的:

①在戰爭時期為籌措軍費而發行戰爭國債

在戰爭時期軍費支出額巨大,在沒有其他籌資辦法的情況下,即通過發行戰爭國債籌集資金。發行戰爭國債是各國政府在戰時通用的方式,也是國債的最先起源。

②為平衡國家財政收支

一般來講,平衡財政收支可以采用增加稅收、增發通貨或發行國債的辦法。以上三種辦法比較,增加稅收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做法,固然是一種好辦法。但是增加稅收有一定的限度,如果稅賦過重,超過了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將不利於生產的發展,並會影響今後的稅收。增發通貨是最方便的做法,但是此種辦法是最不可取的,因為用增發通貨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會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其對經濟的影響最為劇烈。在增稅有困難,又不能增發通貨的情況下,采用發行國債的辦法彌補財政赤字,還是一項可行的措施。政府通過發行債券可以吸收單位和個人的閑置資金,幫助國家渡過財政困難時期。但是赤字國債的發行量一定要適度,否則也會造成嚴重的通貨緊縮。

③國家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建設國債

國家要進行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為此需要大量的中長期資金,通過發行中長期國債,可以將一部分短期資金轉化為中長期資金,用於建設國家的大型項目,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④為償還到期國債而發行借換國債

在償債的高峰期,為了解決償債的資金來源問題,國家通過發行借換國債,用以償還到期的舊債,這樣可以減輕和分散國家的還債負擔。

(4)國債的分類

按照不同的標準,國債可作如下分類:

①按舉借債務方式分類

按舉借債務方式不同,國債可分為國家債券和國家借款。

國家債券:是通過發行債券形成國債法律關係。國家債券是國家內債的主要形式,我國發行的國家債券主要有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等。

國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貸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協議或合同,形成國債法律關係。國家借款是國家外債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組織貸款等。

②按償還期限分類

按償還期限不同,國債可分為定期國債和不定期國債。

定期國債:是指國家發行的嚴格規定有還本付息期限的國債。定期國債按還債期長短又可分為短期國債、中期國債和長期國債。

短期國債:通常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內的國債,主要是為了調劑國庫資金周轉的臨時性餘缺,並具有較大的流動性。

中期國債:是指發行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國債(包含1年但不含10年),因其償還時間較長而可以使國家對債務資金的使用相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