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換發票、繳交各項入住相關費用;
(2)《住戶檔案表》、《入住協議》、《消防責任書》等表格;
(3)《住戶手冊》、《服務指南》等各種入住手冊及贈送物品。
收房通知書
開發商在收房前十幾天通過掛號信將收房通知書郵遞給買家,告知具體收房的時間及須準備的資料。接到入住通知書後,購房者首先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並根據開發商的答複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買家應在收房通知單上注明的時間(通常是30天左右)內帶齊所需文件資料(包括收房通知書、業主身份證複印件、原繳交房款收據等單據、購房合同等)到指定單位(樓盤現場)辦理收房入住手續。
特別提示:
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錯過收房日期麻煩多。
2.收房日期可提早不可推遲。若實際交樓日期超過了合同上約定的收房日期,可考慮向開發商按合同索賠。
3.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麵形式委托親友、律師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係,商議另行約定時間,並以書麵形式確認。
4.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所以說,收房是買房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步,必須認真對待。在出門前,購房者除了通知中要求攜帶的各種證件外,如有條件,請盡量準備下列物品:
直角尺、卷尺、紙、筆、易貼便條、試電筆(或其他即插型小電器)、數碼相機或DV、小錘子、礦泉水等。
特別提示:
DV或者數碼相機最好具有日期顯示功能,以便拍下有問題之處作為憑證。紙筆,是用來記錄發現的問題。易貼便條用來寫下問題所在及維修意見,貼在出現問題的地方,以便維修人員查找。試電筆,檢查電源是否已全部接通。直角尺,量度牆身、地板是否平直。小錘子,用於檢查空鼓,如天花板、地板、窗台、陽台、瓷片等,如果敲擊的聲音有少許回響,則是有點問題了,沉悶的聲音則表示過關。而礦泉水的用處在於瓶子,待所有各項都驗完後,用礦泉水瓶接水,潑灑到地上,看地麵是否平整,去水坡度做得夠不夠。
確定房屋是否達到交付條件
1.《竣工驗收備案表》。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房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該表是建設部為規範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製定的,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後,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
《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項目,隻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開發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所以《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
2.《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範圍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細審查其中的具體各款,特別注意保修期限。
3.《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和提出注意事項。
4.《建築工程質量認定證書》。
5.《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6.《實測麵積測繪報告》。
隻有具備上述文件,才說明房屋已經具備交付條件。所以收房時先要審查相關文件,確認房屋已經具備交付條件之後,才能進一步進行驗房、結算費用、交鑰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對這些文件給予重視,尤其要注意看原件而不是複印件。
《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時不能隻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張《備案表》,一定還要仔細察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開發商做得再好,如果沒有此表就說明它根本不具備交房的標準,買主有權拒絕收房。
對於這些文件,一方麵要驗收它有沒有,另一方麵也要看驗收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如果開發商拒絕出示這些證明文件、或文件不全,買主可按購房合同第十一條,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出示《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責任確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