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從地獄爬出來(1 / 2)

這個男人我好像在哪見過!

這個念頭在邱初腦海裏縈繞著,但是想了許久,他就是想不起來這個男人是誰。

不管了,先撕照片再說吧,一張都不能留。

照片都是帖在比較醒目的位置,所以邱初一眼就看得到,撕起來也就快了。

劉燕的目的是毀了俞可的名聲,所以找人貼的也就是俞可居住的小區附近以及街道,範圍比較小。

邱初花了足足一個小時才將所有的照片全都撕了下來,以防萬一,他還特意檢查了一遍,確保沒有漏網之魚,才帶著一堆照片回去了,現在的他自然沒有心思再晨跑了。

劉燕本等著看好戲呢,結果卻發現什麼事都沒有發生,一問才知道,照片早就被人撕了,一張不剩,壓根就沒幾個人看到照片,這讓她氣得冒煙,誰這麼多管閑事啊。

(劉燕認為,邱初晨跑隻是為了接近俞可,俞可現在不跑了,那邱初自然也就不跑了,所以沒想過是邱初撕的。)

不過沒關係,打印照片又要不了多少錢,她再打印就是了,再貼。

26號,邱初這次起的更早了,天還沒亮就去蹲點了,這次非得抓住貼照片的人。

果然,等了沒多久,幾個人影鬼鬼祟祟的出現了,開始貼照片。

邱初冷哼一聲,直接報了警,說有人故意誹謗他人清白,亂貼惡意的照片。

不出5分鍾,警車出現了,他們先是看了看附近已經貼好的照片,發現是比較親密的照片,立馬開始了抓捕。

人影發現有警察出現開始逃竄,不過最終還是有兩個人被抓到了,人矮腿短跑得慢。

人抓住了,邱初自然也就現身了。

警察看到邱初,然後又瞥了眼照片道:“你就是當事人吧,跟我們回警局立個案。還有,你聯係一下另外一個當事人,一起去警局。”

當事人?邱初愣住,一臉雲裏霧裏的表情。

很快,他就恍然大悟,他是當事人,也就是照片案的受害者,照片裏的那個男人是他自己啊!

靠,怪不得我覺得照片裏的男人眼熟呢,特麼的是我自己啊。

邱初囧囧的摸了摸自己的臉龐,總算是想起自己現在是童超,照片裏的男人就是童超,也就是他自己。

“警官,另外一個人不知道這件事,而且身體有點不舒服,能不能不要打擾她。”邱初問道,照片的事沒幾個人知道,俞可整天在家更不知道。

到了警局,邱初表示他和俞可相識不久,不是很熟,隻是每天晨跑結伴而已,並沒有任何特殊關係。

警察分析了一下照片,得出結論,照片裏的親密圖片是因為角度關係造成的錯覺,自然也就相信了邱初的話。

而後警察就盤問被抓來的兩個人,照片是從哪來的,是誰讓他們這麼做的。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然而,亂貼照片又不是什麼大罪,兩個人一口咬死照片是有人發給他們的,至於那人是誰,長什麼樣子,不知道。

警察也拿這二人沒什麼辦法,人就是不招能怎麼辦?

邱初倒是想直接告訴警察是劉燕做的,但是他怎麼解釋自己是怎麼知道的呢?

麵對警察,邱初沒敢亂來,怕弄到最後自己反倒被警察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