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在一起,難免的會吵吵小家,拌拌小嘴。原本很正常的事,但是,不要忘了人是一種特種的生物,拌拌小嘴,會慢慢地變成幾天一小吵,再然後,幾天一大吵,再再然後大打出手,也說不定……
所以,現在,也就是暫時的我,用我僅有的生命生涯告訴大家和自己:於己於人,最好是能不吵就不吵。
尤其是兩個人,吵架一開始或者是種情趣,你一句我一句,不痛不癢,似乎為那原本平凡無聊的生活添加著點樂趣,就好比,平靜的睡眠偶爾蕩漾點漣漪還讓人別有一番美感。
但慢慢的上癮,大吵大鬧每多一次,兩個人的感情就在被捶打一次,想想堅固的路麵一次又一次的被捶打是什麼結果,是的,一開始或許不明顯,但是,慢慢的,開始有裂縫,直至最後的崩塌!兩個人的感情與吵架也是同理的。所以,我不喜歡吵架,無論是與另一半,還是家人,亦或者是陌生人。
解決問題,我想吵架總歸不是最好的方法吧,從沒有聽說兩個人的感情是在吵架中得到升華的。
有的夫妻兩個人活了大半輩子還在吵,他們或者會說,這已經是生活裏的一部分,不可或缺,那我隻能說,這已經成為了他們的一種習慣,解決問題,或者解決不了問題的一種習慣。他們沒有想過對於下一代,或者說下下代的影響嗎?
後代在他們的吵架的氛圍中長大,那麼他們以後找了另一半會不會也這樣吵呢?答案雖然不能肯定,但影響肯定是深遠的。
另外的一個問題就是,我不喜歡吵架並不代表著我不會吵架,我軟弱,亦或者我不善於吵架,隻是我有一個基本的底線,畢竟,現代社會還是喜歡和諧的。
所以啊,兩個人還是能不吵就不要吵。
但是那天,我們倆見麵的那天,一向不發脾氣的我,竟然朝他發脾氣了,還發了很大的脾氣。
因為他的電話不接,我沒辦法去找他。首先,一個男生不接你電話,千萬別相信什麼他很忙、手機沒電了、亦或者說是放在哪沒有聽到,這些鬼話還是留著騙自己吧!
所以我去找他想要說清楚,這樣的模糊感情我不喜歡,他見到我的驚訝表情要麼是不希望我的出現,要麼就是很驚訝我的出現,我想前者多一些吧!
他拉著我就要下樓,問我吃飯沒,那天也很不巧,找到他的時候也已經是午飯的時間了,但是我多想告訴他:我還真不是來找你吃飯的。
有時候,不是我們固執,就像那天,我完全沒有必要去跑那麼遠,前提是,我並不知道它的具體位置,這是我第二次憑直覺準確找到了我想要找到的地方。我需要轉三四趟車,還踩著七厘米的高跟鞋,我們隻想給自己一個答案,讓彼此不要有欺騙,坦誠豈不是更好,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