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見,一巴掌(1 / 2)

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

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

波光裏的豔影,在我的心頭蕩漾。

……

我站在波光瀲灩的康橋河邊,默念著新月詩派這首最膾炙人口的詩篇。我本應像徐誌摩那樣,對倫敦這座城市滿懷激情和眷戀。

可是,我沒有。

我不喜歡倫敦,程度不遜於上海。

我出生在浙江一個不知名的小鎮,有著大家常用的“小橋流水人家”那樣的唯美,有著眾人常說的“秋風吹暗雨”般的詩意。

然而,我卻不得不在浮躁喧嘩的大上海長大,如今又漂洋過海,居然在被稱作“國際化大都市”的倫敦,生活了兩年。

是啊,都兩年了。兩年的時間,我沒有餓死在繁華冷漠的倫敦街頭,真不可謂不是一個奇跡。

然而,為了支付那昂貴的大學學費、昂貴的租金、昂貴的生活費,這兩年裏又有多少的時間我是餓著肚子奔跑在一個個打工地點之間的?

貧窮,也許是我不喜歡倫敦的第一個原因。

我收起思緒,輕輕歎了口氣,騎著自行車返回劍橋大學主校區,繼續我這個暑假的第二份工作。

這個夏天,學校裏有很多變化,最大的莫過於西南校門口一個叫sunshine酒吧的開業。據稱,這個酒吧采用了世界級水平的建築結構、世界級水平的飲食標準、世界級水平的營業時間,當然,它也意味著世界級水平的價格。

不過,這一切都與我無關,它隻要能給得出世界級水平的薪資和小費,對我來說,就是最好的。

也許是有了太多酒吧、飯店、酒店的打工經曆,sunshine酒吧的老板很順利得就錄取了我,今天是第一天上班。

雖然是份新工作,可一切仿佛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調酒、配食、端盤子、抹桌子……這些對我來說已然家常便飯一樣的常規動作,我很能勝任。

直到,晚上十點左右,一個高大背影的出現,才讓我原本平靜的心情有了些許小波瀾。

當然,這種心緒的變化,應該也不限於我一個人。當這個背影出現以後,全場女性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過去。

這個背影,就是愛德華。

愛德華,男,身高1.85米,體重75公斤,白皮膚、黑眼睛、金頭發,國際經濟係大三學生,學校足球隊現任隊長。

如果這些就能把他的特征予以窮盡的話,還不能完全表達得了上帝對他的厚愛。

他生在英格蘭當地有名的外交官之家,擁有著傲人的中英混血血統,家族曾獲女王頒發的騎士勳章。

不知道威廉王子當年在劍橋讀書時的風靡程度如何,但這位愛德華先生,絕對擁有著不遜色於任何一位皇室王子的資質和人氣。

很不幸的,在他為數眾多的粉絲群中,我,也名列其中。

同時又很幸運的,我雖迷戀他,卻還沒到喪心病狂的地步。

因為,我還清醒得知道一個殘酷的現實:我跟他在同一個院係已經兩年時間了,可是,他不知道我的名字,沒跟我說過一句話,也根本沒有看過我一眼。

一句話:我的存在,於他而言,就是個“nothing”。

我深深得吸了一口氣,繼續著手裏的工作,旁若無物。隻是,天生的本能驅使著我,利用眼睛的餘光時不時得瞄向愛德華所在的方向。

有愛德華出現的地方,向來都是前呼後擁。今天這排場不算大,但旁邊還是跟了三個人。

其中兩個是我們最經常看到的陳家俊和宋子茜。陳家俊,也是我們班的,素有“小霸王”之稱,據說是香港人,但我從來沒聽過他講過半個中國字,哪怕是粵語也好。宋子茜,我們班的班花,身材高挑、肌膚白皙、打扮精致。第三個人,則是個完全陌生的東方人的麵孔,我從來沒有見到過。

說實話,我不喜歡陳家俊,更不喜歡宋子茜。

不喜歡陳家俊的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太富有,又揮霍無度,感覺是標準的紈絝子弟、富家少爺。

我不喜歡宋子茜的原因更簡單:同為女生、同樣來自中國,我們卻有著天壤之別,她可整日花枝招展、我卻掙紮在貧困線邊緣,最關鍵的,她富有也就罷了,還能有機會時時陪在愛德華身邊。

漂亮、富有、又這麼有男人緣,身邊到處充斥著這樣的女生,大概是我不喜歡倫敦的另外一個原因。

“朋友們晚上好!今天,真是個特別的日子!為了歡迎我們這位又帥又酷的新同學加入我校,今晚,這裏的所有消費,我買單!”

這種一擲千金的揮霍,正是陳家俊一貫的作風。

雖然我不喜歡,但是可以想象,這能夠引來整個酒吧多大的一場震撼。全場歡呼著,雀躍著,把陳家俊像財神爺一樣供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