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孩子如何對待鳥、花和樹木的態度,可以看出他的道德水準。
——蘇霍姆林斯基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經常看到一些孩子在殘酷地對待小動物,這樣的鏡頭相信許多家長都見到過:
在太陽底下,有一隻聚光鏡的焦點追趕一隻慌亂無助的螞蟻,把螞蟻活活地燒死。
一個小女孩追趕著一隻美麗的蝴蝶,把它抓到手裏後,用幾個大頭針釘住它,然後看著它痛苦地掙紮至死,而後成為了標本。
抓住各種昆蟲,用小刀把它們大卸八塊,身首異處。
幾個頑皮的孩子把一隻小貓折磨得奄奄一息之後,仍不罷手,他們把汽油倒在小貓身上,然後點燃了小貓的尾巴,看著小貓在火舌中奔跑、慘叫,孩子們就開心地大笑。
幼稚而好奇的小孩子不懂得尊重生命,不懂得什麼是殘忍,他們隻覺得好玩。但是家長如果對這種行為漠然視之,隨著孩子的成長,他們就會把這種行為延續下去,長大後就有可能因此而具有暴力傾向。
按照生態學理論的解釋,攻擊是人本能的反映,這種本能必須依靠道德的約束加以壓抑。有些孩子表現出來的殘忍行為,顯然與他們的認知能力低和道德觀念薄弱有關。心理學家研究還發現,孩子的殘忍行為往往是其壓抑感的一種行為表現,父母感情不和、離異、單親家庭等,對孩子缺乏關心,家庭中冷漠、不健康的氣氛,讓孩子心理產生壓抑,從而通過一些行為來發泄心中的壓抑和不滿。
成都市某中學,兩名15歲的中學生在長達1年多的時間裏,對同校一名身體有殘疾的同學進行了殘忍的虐待,將他扔進水池,在他背上寫上“殺”字並畫上骷髏圖案,用煙頭燙他的手臂,用燒燙的筷子烙他的脖子……而那兩名施虐者有個共同點,就是他們都生活在父母離異的單親家庭。
自卑感、受歧視也是產生殘忍行為的原因之一。有的孩子因為某些生理或心理缺陷,在學校、家庭和社會上受到歧視,從而產生自卑心理,自覺低人一等,這時他們尋求比自己弱小的對象來發泄,借此來消除自卑,尋找心理平衡。
另外,父母和老師對孩子施行體罰;孩子周圍的環境中,人性過於冷淡,缺乏同情心;影視劇中暴力情節的影響等,都可能成為孩子殘忍行為的原因。
對待孩子的殘忍行為,父母應該及早地給予糾正和消除。否則,即使這個孩子是聰明的,有著很高的智商,而且擁有勇敢和堅強的品質,對於本人、家庭和社會來說也是一種危險。
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經遇到過這樣一件事:他看見他的班上有一個學生,用彈弓打死了一隻麻雀,便領著這個學生找到了那個雀巢,裏邊有幾隻雛雀正嗷嗷待哺。蘇霍姆林斯基對這名學生說:“它們失去了媽媽,現在誰也沒有辦法救活它們了。”目睹這番情景,這名學生非常傷心。20多年後,這名學生找到蘇霍姆林斯基說:“如果當時您嚴厲地懲罰我,那麼,這麼多年來我就不會因此感到內疚了,可是,您沒有那麼做,從那時起,我心裏一直感到不安,我總覺得自從我打了那一彈弓後,世界上的小鳥變得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