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李開說我的案子沒幾天可等了,可我沒想到流程來得如此之快,隻過了三天,我的案子已經上到了法院,看來陳東家確實把主事兒人給安排妥了。
“待會好好說話,該咋說你都明白,我就不多交代你了。”李開領著我,慢慢走出了看守所。
“謝謝這些天的照顧,開哥。”我點了點頭,心裏對李開確實挺感激的,這幾天我小日子過得確實舒適,跟其他人相比簡直就像是天堂。
“你也不必謝我,幾年後你出來還是身強力壯的小夥子,到時候我說不得還得靠你幫襯一把。”李開笑嗬嗬的說道,語氣裏充滿了調侃。
半小時後,我站在法院的被告台上接受法院流程,也就是審判前的最後辯解。
而台下觀眾席上,紫荊花一幹人等全部都在,偉哥,張小花,熊春,一個個西裝革履,最令我想不到的是馮東瓊也坐在席上,雙眼紅紅的,仿佛剛哭過一般……
吳律師神情嚴肅的站在法院律師位上,雙眼不時看向手中的案稿。
“被告人鍾文,你於十月二十一日在望遠小區內將本案受害人陳東用刀致其重傷,導致陳東重傷害,殘疾五級,對此,你有什麼疑問。”
“沒有。”我坦白的說道,這是吳律師教的,他說在法院上,隻要不是傷害致死案件,那你不要想著怎麼隱瞞案件,而是坦白主線,然後從側線敲打,這樣會讓法官心裏對你的看法好一點,最起碼你的證詞可信度更高,這會影響法官對你這個案件的判斷。
“沒有異議。”吳律師看了一眼卷宗,然後說道。
“嫌疑人鍾文在十月二十一日重傷陳東成立,現在由公訴方提供證據環節。”法官莊嚴道。
“我們承認這次案件是我方被告所為,現在伸請公訴方先提供本案動機卷宗……”吳律師神情嚴肅的朝著法官席上說道。
“公訴方抗議。”一位本案負責律師說道,“公訴方認為本案應該按照流程,先提審本案原告方證詞。”
“抗議有效。”法官敲了下桌子,“咣……”“有請公訴方提交原告方證詞……”
“抗議,公訴方這是在歧視我方被告。”吳律師開口道。
“抗議無效,不成立。”法官莊嚴說道。
…………
這場官司我這個沒整過的人都知道吳律師打得很艱難,甚至可以說是處處被公訴方壓製,在這樣下去,這場官司必敗無疑。
就在法官準備宣布休庭,擇日宣判結果時,隻見吳律師似乎是下定了很大決心,“尊敬的法官閣下,我方請求並案調查……”
而這句話,讓已經拿起了宣判錘的法官又把東西放下了,“請被告方提供證據。”
“抗議,被告方拖延時間。”公訴方的一位律師舉手抗議道。
“抗議不成立。”法官麵無表情。
“我方要求原告方提供陳東再十月十九日案件的一份口供案宗。”吳律師掃視了自己手上的案宗一眼,隨後說道。
“抗議……”
“抗議不成立……”法官依舊麵無表情。
最後的結果很玄妙,公訴方,也就是警局拿不出陳東那份案件卷宗,因為原本已經放在了檔案室的卷宗失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