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戀愛進階(1)(1 / 3)

34、新“小女人”,製造“被愛”

已經有好幾年了吧,人們都爭著搶著誇大女人,也就洪晃這樣的聰明人明白,在她那本《我的非正常生活》裏,就有一篇“話說女強人”,她舉了一個五十歲女明星的例子,七小時前接到美國長途,丈夫在紐約和別人上床了,她還得強顏歡笑在地球的這一端中國坐進八抬大轎登上萬人體育館舞台表演。

等到穿PRADA的女魔頭橫空出世,人們轉而豔羨起她天天穿名牌回回扔大衣的瀟灑來,完全忽視這個工作中毒的老女人顧不了家庭顧不了孩子得再次離婚甚至差點被老板炒掉的悲涼。

我這人小心眼,每次看到報紙雜誌誇女強人女魔頭,心裏就會盤算一下:這不還是個男權社會嘛,男人們看著大女人獨立自戀掙的錢比自個多多了,心裏真就那麼痛快?等到身邊幾個犧牲私生活的大女人丈夫或男友感情相繼大走私,才發現,原來就是一陷阱哪。在她們奮勇掙錢替家裏買房買車的當兒,男人們卻得了空愛起了小女人,分手時還要曆數一下大女人們的“七宗罪”。

不過,這“七宗罪”倒也不是何患無辭的欲加之罪。大女人確實有很多不討人喜歡的地方,別說男人們不喜歡,女人們也喜歡不起來。

第一宗罪:無意義的攻擊性太強

有一女友,時刻準備著反駁別人(辦公室養成的習慣,雖然隻是辦公室主任,她卻一直覺得自己受萬眾矚目)。朋友聚會,說些很普通的話題,很少會字斟句酌,一不注意被她抓住漏洞,立刻予以批駁,有幾次我都被她駁得忘記該說的內容了。私下問過她,幹嘛那麼計較,意思明白不就得了,她義正詞嚴,“有錯,我就要糾正”。久了,大家都不願約她,因為和她說話,太受壓迫了。

自我小測(超過兩項,“罪名”成立):

1.大家都不太和你說些推心置腹話兒,同事和你說話時態度顯得很小心。

2.從來沒人敢拿你開開玩笑,也從沒人親熱地給你起過外號。

3.每次你發火、抱怨完,周圍就一片沉寂。

4.發表完你的高見後,如果對方一聲不吭,你會連珠炮發問,“是這樣吧,你是這樣想吧”;如果對方“嗯”,鑒於沒有反駁你,你認為兩人意見統一了。

5.別人犯錯你生氣,別人指出你犯的錯你更生氣。

第二宗罪:女人我最大,自說自話自我中心

隻要她開口,永遠都是“我怎樣”;有時也想表現一下親和力,想插入別人談話裏,但總是找時機把話題往自己身上拉。

自我小測(超過兩項,“罪名”成立):

1.每次輪到你開口發言,最起碼都在三分鍾以上。

2.從沒想過說什麼才能使氣氛輕鬆下來,大家高興起來。

3.不太考慮聽眾反應,因為你壓根沒想過要靠他(們)幫你解決問題。

4.和家人說話,八成話題都是你創造的。

5.即使去相親,也會大談自己的工作,因為這是你最驕傲的資本。

第三宗罪:打心眼裏讚同“優勝劣汰”,喜歡強者,看不起弱者

從小到大,大家都公認她很強,當然,一直都是優等生的她,才氣也是有的,她是以該省第一名考進上海的,在大學裏,她也沒幾個看得上眼的,偏又是直性子,偽裝都不懂。因此張口往往出言不遜,話語張狂。和她吃飯特別一驚一乍,因為她特別容易對服務員光火,“你算什麼東西!?”

自我小測(超過兩項,“罪名”成立):

1.你很讚同那句話,“可憐人必有可恨處”。

2.不止一任男友對你說,和你在一起,好累。

3.對“蠢人”由衷厭惡(因此難免對笨手笨腳阿姨橫眉怒目)。

4.介紹新朋友時特別喜歡加上公司名稱、職務或者海外留學經曆。

5.“她真的很厲害”,這是你最愛聽的讚美之一。

第四宗罪:討厭做“花瓶”,結果物極必反,連外表都退化成了“男人婆”

這位女友其實本身長得不錯,三十幾歲已經做到高層,擁有自己專用的辦公室,漂亮名

牌衣服不在話下,可她偏偏對它們感冒,覺得穿上它們就等同於靠男人吃軟飯的那些“花瓶”,因此一年四季都是一身筆挺西裝,一隻大公文包。何必為工作抹殺自己身為女人的嫵媚呢?每次看見她我都替她可惜。難道塗塗指甲油戴上耳環,化個無懈可擊的妝,真的就會抹殺自己的能力嗎?

自我小測(超過兩項,“罪名”成立):

1.“流行”根本不值得重視,我就是我。

2.半年都不看一本時尚雜誌。

3.更願意在飲食方麵保養自己,不太願意在“美”方麵投資。

4.最討厭“狐狸精”型女性。

5.已經很久沒有什麼新衣能打動你了。

第五宗罪:忙得連和朋友、愛人打電話的時間都沒有

她自己開了間設計公司,每次給我打電話總是一口氣不停把她要我幫忙的事說完,然後就是“謝謝,拜拜”,從來不問問我最近情況如何。有次和她男友碰到,一起等她時他也向我抱怨,說她很少給他發短信,要發也都是那句話,“給我電話,有事找”。

自我小測(超過兩項,“罪名”成立):

1.不想聽對方繼續講下去時會掛掉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