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戀愛進階(6)(3 / 3)

分手後,要是再見到他,該怎麼做?

很多人都有過和前男友尷尬重逢的經曆。世上人等,個性迥異,有的人分手後還能做朋友,有的人卻隻能形同陌路。如果和前男友原本屬於一個圈子,即使分了手,還是會因為工作或朋友關係常常見麵的,完全可以大方應對,總之讓包括他在內的所有人都明白,你和他一起度過的時間很珍貴,你從未後悔過。

性格不合,不是好借口

很多女人分手時都喜歡用“我們性格不合”做借口,其實這對男人來說是個非常曖昧模糊的理由。他們自然就會反駁,“都處了那麼長時間,一開始你怎麼沒覺得性格不合?”另外還有很多女人喜歡說,“我們價值觀不同”,但對男人而言,會覺得人和人價值觀、性格本來就不同,當初不就是因為互補而在一起的麼?

如果沒有第三者,分手的原因往往是很複雜,很細節的,是難以一言以蔽之的。所以還是找到使自己由愛轉為不愛的具體而現實的理由比較合適。個人以為,比較致命、男方也比較肯認命的三大“理由”是:金錢、性、和他的戀母情結(比如他特別聽他母親話,而他母親不喜歡你;你很難和他母親和平相處等等)。

巧“逼”對方主動提分手

有位女友,結婚前就已發現自己不夠愛對方,但是考慮到兩人共同買了房,男方家裏又為自己生意方麵多次施加援手,牽枝絆藤,難以說斷就斷,最終還是別別扭扭結了婚。不過,一年半後,她就成了離異女性。因為心裏不夠愛,生活上就不會對對方多加關心,男人覺得家裏缺乏溫暖,後來出軌,自動提出離婚,省卻她開口為難之處。

雖然聽起來不夠冠冕堂皇,但是“逼”對方主動提出分手,也未嚐不是良策。

把自己搞得很忙。

有一女友,每次想分手前幾個月就開始記事本不離身,上麵工作日程表排得滿滿,大大方方展示給男方看,難得有空日子,兩人事先約好約會,到時候她總是借故推掉,“不好意思,單位一定要我去加班”(她也確實回到單位,呆在辦公室網購一番)。因為是工作,對方也不好說什麼,但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持續了兩個多月後,對方終於忍不住提出:我不想找個女強人,而且最近感情也很淡了,我們還是分手吧。

把分手理由“歸咎”於工作其實十分有效:因為工作很累,壓力大,所以態度稍微惡劣一點、不耐煩一點,也是情有可原。不回郵件或者不給對方電話,也可以說是“忙得忘了”,總之,用正當理由讓男人感到寂寞,讓他感到體會不到你的愛,他自然而然就會重新找起樂子。

邀請他和你一起參加一些時尚聚會。

這樣的聚會,往往美女如雲。不用費心把自己包裝成場上最靚麗那個女人,給他自由,看看他是否會因此心猿意馬。人性也好,愛也罷,都是經不得考驗的。製造機會把他往美女身邊送,也許,他就會自動出軌,順了你的心意。賈平凹對此就曾有過一段很精辟的議論:“為啥能堅守自身?征服的那個人沒有出現而已。如果用金錢來打比方,就是給五塊錢,啊不行不行;十塊,我不幹那個事情;給個一百萬,你把人看錯了;給個一億,那行行行行……所以說任何人堅守自己,都隻是沒有遇到那個極限,沒有出現那個人。比如說你現在和對象好得很,突然來了一個超乎你想象的人,人家願意與你好,你咋辦?所以從這個角度上說,世界上就沒有誰對誰很忠誠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