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歡睡覺有一個習慣,或者說是嗜好,那就是不喜歡穿東西,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刺果果的睡,因為他覺得,晚上睡覺,身體會在慢慢育,如果穿著衣服啊褲子啊,那是束縛自己的健康發展,這是很不道德,也很不健康的一種生活習慣,所以從小到大,李歡一直都是這麼地睡。
今天,李歡回到久逢的家鄉,累的是全身骨頭都散了架,其他房間不是沒有打掃整理好,就是鎖的緊緊,隻有安曉麗的房間沒有鎖上,於是,他想也不想,就一頭砸在安曉麗的床上睡了過去。
自然,他在睡之前把全身的衣服都脫了個精光,直到安曉麗回來,他都睡了差不多一天,被安曉麗這麼大喊大叫,都忘記自己是光著身子的。
而大家都知道,每個男人醒來都會精神亢奮,雅稱雄起來,俗稱立起來,就更別提做了一天‘春’夢的李歡了。
此時的小李歡就真的如李歡一般淡漠的看著前方,那昂揚的雄姿,如君王一般的氣勢登時就嚇得安曉麗驚聲尖叫,那是在歡呼雀躍呢,還是在……
李歡正無限的yy中,他可沒有一點不好意思,因為在他看來,自己的資本十分雄厚,就好比那些胸大的女人喜歡穿低領的衣服去吸引男人一般。自己被人看了,那吃虧的還是自己,你總不能說你偷看了人家美女的春光,你吃虧了吧?正所謂男女平等,和諧社會啊。
李歡在猶豫是不是要站起來左三圈右三圈的全麵展示一下李小歡的完美靈活度時,身為國際赫赫有名的兵王數年所鍛煉出來的強大感知,讓他感受到了床邊安曉麗所展露出來的強大殺氣!
這殺氣是那般的凜然,那般的決絕。
“我去,美女,你小心點,別走火了。”看著安曉麗手中黑洞洞的槍口,李歡趕忙往旁邊一躲,現在可不是得瑟的時候,要躲得慢了,要麼小李歡死,要麼他死。
安曉麗一張臉漲的通紅,一掀開被子,就看到了不該看到的東西,畫風很唯美,畫麵很辣眼,簡直辣瞎了她的眼睛,瞬間氣血衝上腦袋,差一點失去了理智。
“美女,你該不會是警察吧!”李歡摸摸鼻子,壞笑道,“我睡過很多女人,就是沒有睡過警花,味道一定很純正。”
這話,純屬胡扯。
他一個女人都沒有睡過!
安曉璐咬著嘴唇,不敢看向李歡,握著槍的手在顫抖,極力的忍著心中的怒火,不讓自己最後的一點理智失去。
“我說警官,槍可不能亂玩啊,要走火的話,那可不是說著玩的啊。不如你我坐下來,喝點小茶,談談人生,豈不是一件樂事。”李歡調笑,“更何況,被看光的是我,要說起來,吃虧的是我才對啊!”
“王八蛋,給你三十秒時間,穿好衣服,滾出我的房間。”安曉麗咬牙切齒的說道。
李歡正要說話,突然見到安曉麗槍頭一擺,李歡冷汗一流,忙不迭說道,“就穿,就穿。”
拿起床頭的衣褲,見安曉麗還一動不動的站在那裏,李歡又嘚瑟的壞笑起來,“美女警官,你該不會是想看我換衣服吧!?我無所謂的,吃虧就吃虧一點,但你是不是把槍收起來啊!這擦槍走火,後果可不是鬧著玩的!當然,我這槍要是擦槍走火,保證讓你爽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