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玉呀金呀麒麟呀這類的事兒黛玉與寶玉就糾纏不休,就指天釗地要死要活。糾纏得太頻繁了,第一,有點煩,一部大部頭長篇裏難免有水分,這個翻過來掉過去的金玉麒麟之論就有點車軲轆話,混字數之嫌??當然,那個年頭還不會有稿酬和碼洋的考慮。
但反複多了,卻也成了既成事實,成了天做之難,成了紅樓死結,成了掀不開的黑鍋,驅不散的烏雲。讀者也跟著歎氣憋氣起來,既有寶黛之深情,何來金鎖、麒麟之幹擾裹亂!究是何意?天公何意?故意使好事不成嗎?曹公何意?早早暗示寶黛之戀的悲劇結局嗎?金玉麒麟何意?小小物件代表天命,滔滔眼淚代表人間真情嗎?何真情之敗於天命也/何天命也最後成不了事兒也!
到三十二回又為這一死結二人鬧了起來。而寶玉拚死說出了自己的真情的時候,竟是將襲人看成了黛玉,將襲一把拉住說道:
“好妹妹,我的這心事,從來也不敢說,今兒我大膽說出來,死也甘心!我為你也弄了一身的病在這裏,又不敢告訴人,隻好掩著。隻等你的病好了,隻怕我的病才得好呢。睡裏夢裏也忘不了你!”
這可是撞上了鬼啦。和此前林黛玉無心聽到寶玉將其引為同道的話一樣,運用了巧合、偶然、誤聽誤撞卻推動了關鍵情節的手法,比較戲劇化、舞台化也是一種小說化。“紅”比較強調寫實,運用這種方法不多,但是必要時仍免不了這種俗套子,必要時仍不能拒絕將小說當小說來寫,將小說作假語村言來寫。對於完全將“紅”當傳記當檔案來考證的論者來說,這一段也許有令死心眼的論者清醒的作用。
襲人聽了這話,嚇得魄消魂散,隻叫“神天菩薩,坑死我了!”便推他道:“這是那裏的話!敢是中了邪?還不快去?”寶玉一時醒過來,方知是襲人送扇子來,羞的滿麵紫漲,奪了扇子,便忙忙的抽身跑了。這是戲劇化,或者更正確地說是戲曲化,但也是生活。生活裏張冠李戴、緣木求魚、南轅北轍、自投羅網的事還少麼?
這裏襲人見他去了,自思方才之言,一定是因黛玉而起,如此看來,將來難免不才之事,令人可驚可畏,想到此間,也不覺怔怔的滴下淚來,心下暗度如何處治方免此醜禍,正裁疑間,忽有寶釵從那邊走來……
一說是不才之事,一說是醜禍,這是襲人的語言,同時本書並不拒絕這樣的語言,這樣才真實,這樣也才留下了餘地。書中用了許多世俗的語詞來評論寶玉其人其事,“不肖”呀,“無成”呀“愧”“悔”呀,“背父兄”呀,“負師友”呀,不一而足,從不為寶玉筆下留情。但是作者的本事恰恰在於,負麵語詞下麵,出現了一個令人灑淚令人同情的人物和故事。本書沒有能力也沒有可能乃至無意在價值觀人生觀方麵正麵挑戰當時社會的主流觀念,本書必須從俗,用俗人能夠接受的價值語言說三道四,但是文學的價值不在於價值判決,而在於提供了生動深刻的文學形象,生活圖景……然後,價值判斷,更多的是讀者的事了。這是文學的無奈,文學的弱項,也是文學的永恒,文學的涵蓋,文學的生命力的秘密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