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代天師張頤,字中孚。是曆代天師中少有的曾經出仕做官,以孝行著稱於世的天師。張頤早年曾跟父親一道結廬隱居修道。但是令人頗感意外的是:身為第十六代天師長子的張頤,竟然效力朝廷,求取功名並出仕,這的確是一個令人費解之謎。由於資料的缺乏我們隻能作一番揣測,張頤的孝行和出仕這兩件事,肯定跟他自幼飽讀儒家詩書,深受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思想的影響有關。
在儒家的思想框架中,孝親和忠君都處於極為核心的位置,受到曆代君王的高度重視和強調,成為選拔官員和任用人才的重要考評標準。孝和忠,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兩者並無本質的不同。從家庭的層麵來看是孝,從國家的層麵來說則是忠。忠君乃是擴展版的孝,將對父母之孝擴充至君王和國家,實際上就是孝的另一種形式;孝親乃是縮小版的忠,其實就是忠的另一種形式。讀書進取,博取功名,建功立業,既為君王所用,又光宗耀祖,你很難區分哪個是忠,哪個是孝。因此,按照這個邏輯,張頤選擇出仕,無疑是孝行的一種延續,努力通過自己的個人奮鬥去光大門楣,榮耀祖先!當然,也不能排除張頤有意欲通過出仕的方式來施展自己的雄才大略和非凡抱負的個人考慮。
那麼,張頤到底在哪裏出仕,擔任多大的官職呢?據《漢天師世家》《曆世真仙體道通鑒》和《龍虎山誌》的記載,稱他曾經擔任貴水尉。查唐代郡縣誌,並無貴水縣,應該是舛誤,而白玉蟾的詩讚則稱張頤為貴溪尉,白玉蟾的說法在他生活的南宋,應該是有所依據,似乎更符合實際,而貴溪恰好是唐代信州之下所設的幾個縣之一,也是龍虎山的所在地。《曆世真仙體道通鑒》將第十六代天師記為張順,應該是張頤的筆誤,查遍天師世家和通鑒,都稱張頤,因為順和頤字體非常相似。
張頤擔任貴溪尉,平時都做些什麼樣的工作呢?《通典》卷三三《職官》十五記載:縣尉“銅印黃綬,朝服,武冠”。在唐代的縣級地方行政機構中,縣令是第一把手,負責統籌全局;縣丞是第二把手,負責輔佐縣令行政;縣尉則負責辦理各種具體的事務。如《唐六典》的記載,唐代縣尉的職掌為:“親理庶務,分判眾曹,割斷追催,收率課調。”總的來說,唐代的縣尉職掌包括行政、司法、財政各個方麵。具體講就有如下職能:
首先,司法捕盜職能。即《文獻通考》中所說的“追捕盜賊”職能,相當於今天公安或警察的職能。
其次,司法檢查和審判的職能。相當於今天的檢察官和法官的職能,如《文獻通考》中所說的“侍查奸非”。縣尉不僅要掌握當地人口戶籍,還必須精通法律,熟悉處罰條例。
另外,是判決文書,處理縣務職能。所謂判決文書就是,指對上報的文件批示處理意見並署上自己的大名。
最後,唐代的縣尉還具有征收稅務的財政職能,即所謂的“割斷追催,收率課稅”的職能。
雖然,縣尉隻是在縣令監督之下負責各項縣務的官員,其行使職權隻是在縣令授權和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但是由於縣尉每日處理諸多具體事務,因而對縣級行政單位的正常運轉具有重大影響。崔致遠在《前婺州金華縣尉李涵攝天長縣尉》牒中說:“夫縣尉之設,其官雖卑,其務甚重,動則推詳滯獄,靜則慰撫疲甿,是以佐僚憚其直聲,宰尹亦懷其畏色。”縣尉的重要性可見一斑。
那麼,在唐代到底哪些人才能成為縣尉呢?唐代史學家的研究表明,在唐代縣尉主要有三個來源:一是貶降官,是指那些高品階的官員,因各種原因而被貶謫為縣尉;二是通過其他低品秩或同一品秩的官員轉遷而來;三是通過科舉應試而成為縣尉。在唐代科舉及第之後,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身份,然後經吏部的銓試或科目選,成為縣尉。唐朝舊製規定:科舉得階者,最高不過正八品上。《新唐書·選舉誌上》。因此,唐代製舉及第者,多授予從九品下階或上階的縣尉。據《唐代縣官與地方社會研究》一書的統計顯示,科舉入仕的起階官為縣尉的90人中,進士57人,明經14人,製舉18人,明法1人。其中進士人數占總人數的633%,可見唐代絕大多數的縣尉為進士出身。張玉興著:《唐代縣官與地方社會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縣尉一職,任職者深受全方位的曆練,因而成為進士出身者升任高位的最佳中轉站之一。從這些背景可以推測,張頤很可能就是科舉進士及第後被吏部銓選為縣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