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往事(1 / 3)

為了活下去,十幾歲的秦慕彩草根、樹皮什麼能吃的不能吃的東西都吃過。

在眼下能找到的食物裏麵,有的能吃不好吃,有的好吃不能吃。

那段日子,其實村子裏吃屍肉的事情已經隱隱傳開了,大家都心照不宣。

大早上或者半夜裏如果遇見了鄰居拎著鎬頭和鐵鍬上山,溯溪村的人們都會互相親切地招呼一聲——這是要挖野菜去啊?

野菜,生長在那片鬱鬱蔥蔥的墳山上,它們就像發了黴的蘋果一樣都靠自身的養分養育著厚厚一層草綠色的真菌,一顆顆腫的比棺材還大。

因為那東西上的毛是綠色的,而加之又長在山上無人照看,村民們都約定俗成地稱之為——野菜。

唯獨秦家母女從沒想過要去墳山上“挖野菜”。

她們餓,可是她們還算理智。

原因是有個秦華在。

家中一貧如洗的時候,秦華就常說:挺過這陣子,日子就會好起來了。

秦母從來都對自己丈夫的這句話深信不疑。

挺過這陣子,好日子就會來了。

秦慕彩是家裏最小的女兒。

她一直置喙父親所謂的“這陣子”,從她出生開始,她就沒吃過一頓飽飯,那所謂的“這陣子”究竟是幾十年呢?

二十年?

三十年?

四十年?

也許“這陣子”無窮無盡。

後來,秦華也被丟棄到了那座山上,成了眾多“野菜”中的一顆。

秦慕彩終於覺察出,父親是在騙自己了。

這天早上,晨光熹微,草葉上落了一層晶亮晶亮的霜,白晃晃反射著太陽光,看起來極其耀眼。

秦慕彩隻穿一件破洞的單衣,走出了家門。

她想上山跟父親問問清楚,究竟什麼時候才能吃上大米,吃上白麵,吃上肉。

她早就習慣這種針紮一般的嚴寒了。

她也早就穿慣了這身衣不裹體的行頭了。

令她真正崩潰的是,接下來的日子對於她來講沒有盼頭,沒有期待,沒有念想。

人如果沒了念想,就什麼都沒了。

臉上還殘留著些許稚嫩的秦慕彩,對於生活的定義,已經宛若成人般滄桑了。

為了避開母親和姐姐們,她特意早早出門,疾步往墳山上走去。

她現在走的這條路就是黃青青她們每天走過的那段路。

衣服隻有一層,隻能達到勉強蔽體的程度。

秦慕彩緊緊抱住了自己的雙肩,蜷縮著在霜花懸浮的空氣中急急地前行。

走快點,還能暖和點。

她路過了一戶戶叔叔大爺的家,路過了一戶戶阿姨奶奶的房。

家家都房門緊閉。

離墳山越來越近了。

其實,她並不知道父親被葬在這重巒疊嶂的高山之上上的哪一處。

母親一個字都沒提起過。

於是到了山麓,她就猶豫了起來。

就在這時,一個喑啞的嗓音在她的身後響起了。

“你是……秦家的三小姐吧?”他說。

是隔壁家的男人。

秦慕彩眼淚汪汪得看著他,說不出一句話。

每每想到那副情形,她總會自憐自艾,她覺得十幾歲的自己真的很令人心疼。

那個男人正穿著一件爛棉襖,關切地看著她,棉襖上到處都嗞出了黃不拉嘰的陳舊棉絮。

不知是出於害怕還是源於委屈,秦慕彩的淚瞬間就決堤了。

男人走過來,輕輕地拍了拍她的後背,說:“不怕,不怕,有叔叔在。”

秦慕彩總算停下了哭,可眼淚還是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男人說:“你這是餓了吧,走,叔叔帶你挖野菜去。”

秦慕彩連想都沒想,就跟著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