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篇:第三章 見麵之禮(3 / 3)

自古以來,闖蕩江湖的人,通常都帶兵器,作用除了自衛,還有裝飾的意義。兵器當然五花八門,不一而足,但你如果有心統計一下,江湖人物帶得最多的,是長劍。為什麼是長劍?原因一時很難說得清,大概江湖上的粗莽壯漢偏偏喜歡假裝溫文爾雅。

想想看,揣著一根狼牙棒行走江湖,猛是猛了點,但怎麼看都是一個沒文化的域外生番。

從流傳下來的圖畫和故事中可知,人們攜帶長劍的姿勢也是有講究的。男人一般掛在腰間,女人通常負在背上。沒有人考證過這些姿勢到底有什麼作用或社會意義,在我看來,最好的解釋可能是,前者看上去風流瀟灑,後者看起來英姿颯爽。

我說過,江湖之人都愛麵子,那麼,人在江湖飄,外表的裝點就顯得非常重要。

從古自今,大概隻有一個人是將隨身鐵劍扛在肩上的。此人就是當年名震天下的大俠楊過。楊過少年時失去右臂,後因奇遇加上天賦與努力,最終劍術大成,傳說中,他總是以左臂配合左肩扛著一柄巨大而沉重的玄鐵劍,在江湖上東遊西蕩,後麵還跟著一隻老朽不堪的無毛大雕。

我現在扛劍的姿態,靈感便是來自傳說中的神雕大俠。隻不過,楊過扛的是一柄八十斤重的玄鐵劍,無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過去,都是威猛無匹的悲情英雄;而我王二,扛著的卻是一柄六斤重的破鐵片,看起來要多傻有多傻。

傻就傻吧,目前已經顧不上形象上的小節了。無論如何,這是我攜帶這柄破劍的最輕便方式。江湖之路還長著呢,以後再慢慢重塑形象也不遲。

我看得出,王大見到我扛劍的姿勢很想笑,但盡力忍住了,末了還一臉正經地說:“這世上很多不起眼的東西,在關鍵時刻可能會有無法想象的價值。所以,你也別看不起這把劍,至少,曾經有很多江湖上威名卓著的人物敗在這柄劍下。”

我沒答話,心裏卻對他的勸解很不以為然。我隻不過武功比你差一點,形貌上傻了一點,但腦子從來都不笨,你又何必用這種老掉牙的心靈雞湯來蒙騙我?

王大接著朝我揮揮手說:“走吧,現在我們去把那幾隻死狼扛回去,接下來的節目是:烤狼肉吃。”

說完他轉身走去,我無言地跟在他身後,離他大約五步之遠。

這一路上走得很慢。剛才奔跑而來沒什麼時間概念,現在緩慢地原路返回,才發現這段路是如此漫長。走了將近半個時辰,才接近目的地。

在這近半個時辰裏,我心裏轉過無數個念頭,有惡毒的,有機敏的,有深思熟慮的,還有是孤注一擲的。坦白說,所有這些念頭,想的都是怎麼偷襲前麵的老頭子。

王大路上一直沒回頭,甚至連歪都沒歪一下,似乎對我完全不加防範。假如我招式嚴密一點,速度快一點,力量配合得精準一點,偷襲成功的可能性相當大。如此一來,我就不用受這家夥的窩囊氣了。

但我一直猶豫不決。原因並不是怕偷襲失敗,更多的是顧慮自己的大俠身份。打不過就逃跑,頂多被人取笑,背後偷襲,怎麼說都有點無恥;況且,不管我是否情願,剛才王大已經與我確立了師徒關係,徒弟偷襲師父,就算是欺師滅祖的行為了,更為江湖所不容。

所以,一旦動手,我就將自己劃入江湖敗類的隊伍裏去了。什麼氣都可以忍受,江湖敗類的名聲我決不能背負。

我猶猶豫豫而錯失了一路上的所有機會。直至回到死狼之地,我就知道永遠不可能偷襲王大了。這片江湖上的形勢,已將我與他的命運緊緊地關聯在一起,從此以後,我們必須相互合作,才能生存下去。準確地說,我們必須相依為命。

因為在死狼的周圍,站著另外一群活著的狼。它們以仇恨的目光盯得我脊背發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