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們打我的。”
張小慶立即恢複乖寶寶模樣,眨巴著泛著淚光的眼睛,抽咽道。
“不是的張sir,是這小妞撞了我,然後又踢我,你看看,這都出大血了!”
剛才為首的混混立即喊道,從其稱呼上不難看出,他認識這些警官,然後又見他攤開手心,露出了額頭上磕爛的傷口,手掌上果然大片血跡。
“把他們送去醫院,打架犯事者,直接帶走!”
張sir下了命令,身後出來三個警員,攙扶著三個混混起身,然後朝門口走去。
“喂,長官,他們才是尋釁滋事者,你不能這麼徇私枉法啊!”
王東生被兩個警員製住,眼見銀閃閃的手銬就要戴在手上,立即急了,開口叫道。
“你說我徇私枉法?!”張sir回過頭來,緊皺眉頭,臉沉如墨,走到王東生麵前暗地就是一拳,打在王東生腹部,差點就將他剛剛吃下的飯給打出。
“放你娘的狗屁,我就見著你把人打出血來了!”
王東生強忍憤懣之心,目光緊盯著張sir,咬牙切齒。
“還敢瞪我?!”張sir一臉傲然,“拷上,帶回警局!”
張小慶看著眼前一幕,心裏不知什麼滋味,她的背景深厚,即便是進了警局,也不會有任何事,恐怕當地局長知道她的身份之後,都得當成姑奶奶奉為上賓好生伺候,不敢絲毫怠慢。
可是,王東生呢?一頓飯錢都不舍得付,估計家裏定是貧瘠寒苦,進了局子,指不定受什麼虐待。更何況,王東生一句‘敢動我學生’,不畏強大,勇敢嗬護,極力保護自己的形象,已經深深映入她的腦海,讓有種她長久失去的溫暖又重回身上的感覺。
“等等,我打個電話。”張小慶叫道。
“有什麼事,回去警局再說。”張sir不耐其煩,喝道。
龍潭區警察局審案室。
“名字。”坐在審案桌前的警員低頭執筆問道。
“王東生。”
王東生被五花大綁,捆在凳子上手腳動彈不得,木呆回道。
“性別。”
“男。”
“出生年月。”
“1987年10月28日。”
“祖籍。”
“……”
王東生仔細回想了一下,從自己懂事開始,便在廣西桂林山區,應該是廣西人吧。
“祖籍!”警員再次重複問了一遍。
“廣西。”
“為什麼傷人?”警員問道。
“沒有。”王東生斬釘截鐵道。
以前他也進過局子,自然知道局子裏的一些潛規則,像這種事件,頂多算個打架鬥毆,拘留個三五天的也就可以出獄,但若是同樣的事件,換一種問法或者說法,性質就完全變質升級,成為致人傷殘罪,這種罪名可不輕,最少都都得幾個月,而且還得賠償醫療費。
“沒有?”那名警員突然笑道。
他放下手上的簽字筆,來到王東生麵前,居高臨下藐視著。隨後右手伸向背後,抽出一根黑色特質高壓電擊棒,隨著手指按下,電擊棒頂端劈啪閃爍著耀眼的電光。
王東生一眼看出,這種特製電擊棒經過改良,電擊在人體,不會留下被電擊過的傷疤,是很多警局裏提審犯人,又不想留下濫用私刑的痕跡,最為鍾愛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