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落戶買地(1 / 2)

經過一天的辛苦跋涉,羅雲意大致確定了自己要購置田地和山頭的範圍,接下來就要看羅震能不能順利地在豐縣落戶了。

就像羅良承和林洪文之前擔心的那樣,關於羅震一家的落戶問題要比別人複雜困難的多,不為別的,隻要有心人這幾天稍微一打聽,就能知道他和羅林兩家的關係。

如果真要深究起來,作為羅家的幼子和林家的女兒,羅震和林菀清也應是戴罪之身,是要被關進流村受刑的。

豐縣縣衙後堂內,任澤賢一臉沉思地坐在紅木圈椅上,右手邊緊挨著的桌子上是縣衙主簿剛剛送來的羅家要求落戶的文書。

老管家黎叔垂手站立一旁,關於這羅家的事情還真是有些難辦。

“老爺,按理說縣下百姓隻要核實清楚身份,繳納一定的戶稅,落戶並不複雜,隻是這羅震乃是羅老元帥的幼子,依照大禹朝律法,他也應屬於罪奴,您若是給他辦了良籍,恐怕朝廷那邊不好交代。”黎叔實事求是地說道。

任澤賢一直都很敬重羅良承,他也一直堅信羅家人不會通敵叛國,雖說羅震躲過了幾年前羅家的那場災禍,但他始終是羅家人,而且當朝太後似乎並沒有放棄對羅家人的報複,於公於私自己似乎都不應該在羅家的落戶文書上蓋上大印。

“黎叔,你說的是沒錯,可要是把羅震一家都化為奴籍,那羅家日後要想自由行事可就麻煩多了。”任澤賢慢慢站起身,他很希望能想到一個好辦法幫助羅家。

黎叔也沉默起來,他家老爺是個好官不假,可在官場上,好官曆來不好做,更不能憑借著一股子衝動就去做拿雞蛋碰石頭的事情。

想了想,黎叔靠近了任澤賢兩步,在他耳邊低低說了兩句話,任澤賢聽後先是眼神一緊,然後微微點了一下頭。

二日清晨,任澤賢親自押解兩名重刑犯去了流村,而且“機緣巧合”之下與羅良承和林洪文閑聊了幾句,又過了一日,羅震拿到了自家的落戶文書,隻是這戶主的名字不是他,而是他的大兒子羅勇瑄。

“爹,這戶主不應該是您嗎?怎麼會是我?”晚上,一家人圍坐在一起說起了落戶的事情,羅勇瑄很是不解地問道。

“我和你娘如今都算是罪人之身,隻不過朝廷還沒有明令讓我們去流村服刑而已,一旦被有心人知道我們還活在世上,隻要一道旨意,我們就得去流村,就算以我的名義辦戶籍,也隻能是奴籍或賤籍。”羅震解釋道。

“可是,爹,你剛剛不是說了,我們戶籍上的身份是良籍,而且是農戶,為什麼會這樣?我們不也是羅家人嗎?”羅勇瑄問道。

“這都要感謝任縣令,也多虧你外公想的主意,因為依照大禹朝律法,像羅林兩家犯下如此重罪的人家都會株連九族的,但受株連的人需是上過族譜之人。一般人家,孩子一出生就會在自家族譜上寫上名字,但你們六個不同,羅家族譜上並沒有你們的名字,確切來說,你們還不算是羅家人,而男子滿十六歲即可自立門戶,所以瑄哥兒你現在便是一家之主,即便日後朝廷要治我和你娘的罪也不會牽連到你們。”羅震認為,隻有成功地擺脫掉罪臣之子的身份,日後為羅家平反希望才會更大一些。